临睡之前,半坐在床头就着烛火翻阅杨修夷买给我的奇闻小说,轻鸢将炭盆端来推进我床底,临走前回头问道:“小姐,宋姑娘呢?”
我望向窗外,枝桠随风摇曳,晃的落在窗台的月『色』又细又碎,我轻轻叹气:“好冗长的夜啊。”
“啊?”
放下《生涯志》,我看向她:“轻鸢,你来到崇正郡后,跟谁生活在一起?”
“小姐为什么忽然问这个?”
“看到你后背有条伤疤,你应该吃过很多苦头吧?”
她微微一愣,没有说话。
心中忽然有些落寞,我淡笑道:“我身上有重光不息咒,如果没有的话,我身上的伤疤应该更多,比你多出好几百倍都有可能。不对,如果没有重光不息咒,我应该早死了。轻鸢,你猜猜我右臂断过几次?”
她怔怔摇头:“不知道。”[]浮世谣167
我一笑:“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自己砍它都超过二三十回了。”
“……为什么?”
我故意逗她:“因为饿嘛,砍了可以吃呀。”
她顿时面『色』怪异,惊呼一声:“啊?”
我哈哈大笑,笑完认真道:“轻鸢,其实我们都是一类人,我,你,还有十八,我们都吃过苦,都父母自小失散,不过目前看来,似乎我运气最好。”
她轻声道:“小姐,你怎么会和我们一类,你命好人好,本事也高,你是我的贵人。”
命好,我不否认,我能遇上师父,能认识杨修夷。这般幸运怎敢说不好。
人好,这点很想承认,但实在受之有愧。反正心眼比我小。比我还爱斤斤计较的人,我目前是没遇到过。辞城街头那小叫花子欠我的一只烧鸡。我到现在还耿耿于怀呢。
至于本事高,我一不会琴棋书画『吟』诗作对,二不会玄术武术奇门遁甲,哪有本事可言。我的一技之长巫术,靠的不过只是死记硬背和不断温习,其实寻常人只需花上我十分之一的工夫就能学的比我好。但是“寻常人”都看不起巫术,看得起的人也静不下心来背这枯燥的东西。当然。我也静不下心,可我不得不静,因为我不想碌碌无为和不学无术,不想当个只会吃喝玩乐的饭桶。
我凉凉看她一眼:“我会带你走出这鬼地方的。这种奉承的话,你就不要说啦。”
她轻轻一笑:“真不是奉承,小姐,你睡吧,轻鸢告退了。”
我点点头。忙又叫住她:“记得明天早上穿漂亮一些。”
“啊?”
我故作神秘:“本小姐带你去威风威风。”
“威风?什么威风?”[]浮世谣167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杨修夷跟我卖关子,我当然也得吊吊别人的胃口。我又神秘兮兮道:“去了就知道了,你去睡吧。”
房门被轻轻带上,我无心再看书。将烛火吹灭,缩在被窝里,想想杨修夷那么优秀,我一定要更加努力才行,不敢奢求望其项背,但起码不要离他腰『臀』太远,不给他丢人。
第二日醒来,宋十八不知何时回来的,正睡在软榻上,面『色』红润,嘴角挂着一丝浅笑。我说不出心中滋味,一方面怕独孤涛只看作寻常救人,待她如往日那般不温不火,克制守礼却疏离漠然。另一方面却又怕独孤涛与她就此毫无界隔,相濡以沫,可一个知府与土匪相交,定会被天下百姓唾骂。最让我害怕的是他父亲,杨修夷将他说的那般严厉,万一他要将独孤涛逐出门楣,那我的罪孽实在深重。
轻手轻脚穿好衣物,出门去找杨修夷。他一身爽朗衣着,俊秀挺拔,正在院中乘风吐纳。
望着他的欣长背影,我忽的想起以前在望云山上,他每天都要被师公抓起来晨练。我偶尔兴致好,会故意跑去幸灾乐祸,翘着二郎腿说风凉话气他,若是那时知道如今会这么喜欢他,我一定会好好陪他,为他端茶递水送巾帕的。
和他一起出门吃早点,在东斜街『露』天早茶铺要了豆浆油条和酱菜馒头,我饭量大,又多要了三个茶叶蛋,他一手夺走,剥下后非要亲手喂到我嘴边。吃到一半,他忽然道:“明天也早起吧,如今你腰身瘦了,学些武术应是没问题了。”
我咽下馒头:“可是,我衣服穿得太多……”
“先扎马步和练些基本功,你身上的寒症我会想办法的。”
见他神情认真,我『舔』了『舔』唇瓣:“我很笨,要是学不好,你不要凶我。”
俊朗眉目染上笑意:“自然是舍不得凶你,不过以前被你说的那些风凉话,我一定要说回来。”
我:“……”
我撇撇嘴角:“就知道你小器。”
他笑着道:“就不想问问今天的行程么?”
我瞪着他,没好气道:“你若是不想说,我问再多遍也没用,我才不要自讨没趣。”
他抹掉我嘴角馒头渣,轻笑:“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么?我们在和官府谈一笔生意。”
“……空手套白狼?”
他无奈:“你觉得这里的官府是傻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