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爱读小说 > 手与眼的传说 > 第十四章 作者的往事

第十四章 作者的往事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就如此在网吧做网管至第十六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

戴明在收拾电脑桌上的饮料瓶的时候,看到椅上静躺着一个酒红色的钱包。

从社会道德上来说,他应把这钱包交给收银台,静等失主来寻。但他把那钱包收进了自己的口袋内。

日后他偶然想起此事的时候,他并没有感觉后悔。因为已经过去了。人之行为往往出于一念之间。若一念之间能定义一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那么他觉得是有失偏颇的,其实他也无谓,无谓何人视自己是何人。

当网吧的监控视频的画面对准到戴明的手与那酒红色的钱包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看着他。戴明笑了,这种感觉或许是糟糕的。

网吧老板当即辞了戴明,还扣了戴明几百元,除去之前预支吃饭的钱,戴明到手的钱只有几百元。宿舍也不准戴明住了,因为老板的原话如此说:我不能相信一个你这样的人。

收拾好东西,他的东西只有一个背包,里面有几本书,一身换洗衣服和鞋子。

当夜,戴明徘徊在乌鲁木齐的街头,最后只能钻身入网吧,凑合了一夜。

第二日天近黄昏,戴明在某栋墙上看到了一份包吃住的工作。当即戴明就联系了张贴招聘广告的人。

这份工作是做通风管道。是体力活。

他有四个工友,最少的都有二十六七岁。其他皆三四十岁。戴明与之相处还算融洽,虽不深交,也无矛盾。

如此三个月的光阴簌簌而过。

戴明揣着三个月的工资五千余元,去到了乌鲁木齐其他陌生的地方。然后找了一个网吧,开始了他的一个计划。

他在网吧充了会员,占了一个角落的位置,背包放在电脑桌下面。

他开始看电影。什么电影都看。饿了就挂机出去吃饭,有时吃兰州拉面,有时吃自助餐,有时就方便面。吃完,他有时会在外面的陌生地闲逛。看人们陌生的脸,走陌生的路。看乌鲁木齐的蚂蚁和家乡的有何不同。看树叶的样子,自己的手。

他此时的长发被中分用绳子束在脑后。上身穿着一件酒红格子衫,下身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脚上套着一双骆驼牌的登山鞋。

夜里的乌鲁木齐,是冷的,戴明总冷的缩在椅子内久久不能入睡。即使是夏天,白日里的乌鲁木齐,也很凉爽。

他很享受这份自由。

111号电脑,已经连续被戴明独自占有了七百多个小时了。网吧的美女收银、主管、网管,和里面的保洁员,皆无一不对戴明侧面相看。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呐。

戴明的手机在第十九天的时候被人偷了,当时他正侧头眯睡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机正放在电脑桌上充电。拜托网吧主管调监控,是一个小伙偷的。没有后续。

戴明以为自己会死在网吧里,他也想过死在网吧里。但没有。他突然感觉自己需要找一份工作了,因为他的钱不多了。他问他连续呆了一个多月的网吧的主管需不需要招网管。

不需要。但他被这个网吧的主管介绍到了别的网吧去做了网管。

包吃住,工资低廉,还压身份证。毕竟此地鱼目混杂,压了身份证总能让人不能随意的辞职离开。

做到了第七天,他的同学邓突然联系了戴明。说:“我们回江西吧。”

戴明知道应该是自己的父母联系了邓,怕他在外出事,故试压于他。但最终让戴明决定回去的原因是——连续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应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吧!

出于对于坐三天三夜的火车的感觉的好奇,戴明回到了江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