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望着远方!陆鑫忽然感觉自己抓到了什么,对,望远镜!
陆鑫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脑门:“我怎么这么笨,竟然要靠联想才能想起来!”
他转身跑到自己那个桦木床底下,翻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副望远镜,这是爸爸在他一岁生日时送给他的礼物,据说是特工专用的,陆鑫在三岁前很喜欢玩,一方面因为确实很有意思,另外是睹物思人,这是爸爸为他留下的少数可以把玩的东西。
但自从跟着爷爷修炼伏虎功后,陆鑫一直幻想笨鸟先飞,练功练得很勤奋,根本没时间把玩望远镜,只好放在床底下。
陆鑫依稀记得爸爸说过这个望远镜的镜片拆下来可以做放大镜用。
陆鑫急匆匆地把那望远镜拆的七零八落,从那上面拿下一块镜片,擦擦上面的灰尘后,依然光洁透亮,大出陆鑫的意料,毕竟这东西放了十几年了,也许是配给特工的,所以质量特别好。
陆鑫拿着镜片,对着刚才那些墨点,细细看了过去。
有了这放大镜片,那行字终于清晰无比地显现出来:“以你血证我骨血。”
这话很明白,陆君重是怕这个武功阴差阳错没传给陆鑫而是落在他人之手。
陆鑫却膨地把镜片和笔记丢在地上,哪有这样的爸爸,不留任何遗言和线索,一切都靠儿子的发现,如果不是爷爷坚持让自己保存旧物,自己又坚持寻找,那这一切岂不是都跟自己失之交臂,自己费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笔记,他老人家又在这里设了一个新测验。
他抱怨了一会儿,很快就冷静下来,埋怨一个逝去的人很没有意义,何况爸爸这样做的考虑并不是没道理的。
陆鑫早早就明白了“足够的利益使人疯狂”的道理,除了至亲外,其他那些亲戚关系丝毫不靠谱,如果这个秘笈一旦落入陆君岳、黎刚之流手里,自己的下场只会比下山更惨,没准还有性命之忧。爸爸的小心谨慎成就的是自己。想到这里,陆鑫的心理平静了许多。
至于“以你血证我骨血”毫不费劲,长征路走了三万三,不差这一步。
陆鑫从桌子上里拿起水果刀,对着食指轻轻一划,鲜红的血液咕咕冒了出来。
陆鑫赶快把食指对准那笔记本,让血一滴滴地滴到那笔记上。
说来奇怪,第一滴血滴到那页笔记上,本来应该只染了一小片红,谁知道一眨眼间,整整一页纸,全都变红了。
陆鑫急忙把食指伤口包扎起来,把水果刀放好。
然后他恭恭敬敬地把那笔记捧在手上,去看那被血染红的一页。
当那页纸被染红后,原来那龙飞凤舞的草书体字迹竟然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工工整整的楷书字迹,还有几副小图。
陆鑫忽然想起来,这本笔记虽然只有十页,但摸起来像是平常人用的一百页笔记,每一页都那么厚实,所用的纸质材料莫非跟家传绝学伏虎功的秘籍是一样,都是千年寒蚕丝、千年铁树皮做成的纸?
陆鑫明白,单纯的千年蚕丝和千年铁树皮做成的纸只是坚韧难以损坏而已,不可能有这样神奇的对血液甄别的能力,能够想象的便是,爸爸在朝廷安全部门任职多年,也许那里有特别的技术可以实现这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