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那人在身后问道,“请问——可曾见过一只白兔?”是个少年的声音。
“白兔?啊——不曾,”闵宿只略微回头道,“不曾,从没见过。”
那人便松了手道:“打扰了。”
闵宿嘴角微翘,捂住怀中的东西,直直地朝着出城的方向走去。
此时已是晌午,城外一处树林中几缕青烟直上,随着飘出了浓浓的肉食的焦香气味。
闵宿一边啃着兔子腿儿,一边对着兔肉说道:“你啊,死的值了,我都仨月不知肉味儿了。”
闵宿边说边看看天,“就当是做善事吧,为投胎积点德。下辈子做个玉兔,在月亮里待着,再没人吃你了。”
正说着,突然从身后闪出来一个人。
闵宿定睛一看,正是城中遇见的那个素衣人,他正惊讶地看着闵宿手中的兔子脚儿,又看看一旁带血的兔子头,上面还有一只断耳。
闵宿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一边吃一边看着素衣人。
素衣人皱着眉说:“你,你吃了我家公子的兔子!”
“啊?这是你家公子的?”闵宿一脸的惊讶状。
“我刚才到处找这只兔子,问你时你说没看见,”素衣人有点急了,“原来你是个扯谎精!”
“哎——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什么时候成了扯谎精了,这么难听。我刚才确实不曾看见,这是出了城在林子里发现的。你怎么能一口咬定是你家公子的?”
素衣人指了指兔子耳朵,“断耳,这不是证据?”
“啊——哈,我实在不知,如今已经吃了,也没办法啊!要不——这兔子腿儿分你一半。”闵宿把手中烧焦的兔子腿儿递了过去。
“真是没有道理!”
正气往上涌,素衣人发现他家公子朝这边来了,于是急忙挡住地上的东西,瞪了闵宿一眼。
他走过去拦住了斗笠人说:“公子,这边没有水,我们去前边看看吧!”
说完,引着斗笠人住回走。
闵宿摇摇头,唉,果然偷来的东西吃着不顺心啊。自己怎么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了,可是身上的钱早花光了,也是无奈啊!
吃完之后,闵宿挖了个坑儿,把兔子皮毛和骨头都埋了,垒个小土堆。
拜了又拜,“但凡这林子里能抓着个喘气的,我也不会吃你了啦,安心投胎吧!”。
过了小半天,闵宿也到了祈安镇,这祈安镇是芮水城到桐山的必经之路。
镇子虽然不大,人却不少,其中不乏各色修士青年,大概都是准备去往桐山拜师的。
闵宿刚走不久,发现前边不远处有一个茶水摊儿,桌案旁坐着一人,一身鹅黄,头戴斗笠面纱。
闵宿笑笑,自语道“有钱公子”,便大步朝那人走了过去。
闵宿一撩深衣,彬彬有礼地坐在那人的右手边,开始打量他。
只见他身形瘦削却坐得笔直,一只手撘在水碗旁边的桌案上,手虽大,手指却纤细修长,骨节分明。
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从不干活儿,也不习武的富家公子。
闵宿身体前倾,凑向斗笠人,歪着头看着他。
斗笠人原本看向别处,突然觉得身边有人,回过头来,冷不防被眼前的人吓得一愣。
闵宿直视着面纱,隐约地觉得,里面的眼睛应该也在看着自己。
他眨眨眼,露出了自己平生最灿烂的笑容,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问了一声,“公子可好?”
不想那人只是愣愣地看着闵宿,却迟迟没有开口,也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没有其它动作。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好似许久不见的故人,重逢一般。
过了半晌,见对方没回答,闵宿便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将身体坐正,又把手中剑放在桌案上。
那人依旧看着闵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