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林洛看到这剑的第一眼,就有些喜欢。
往日见过的剑鞘,要么是红色梨花木镶黄铜铁片装饰。而这柄剑干脆是通体玄黑,浮雕打磨的精细处,才会反射出一丝光芒,将剑鞘上的龙照射出来。
“陈总镖头,既然是您的收藏,林某还是不夺人所好了。”虽然喜欢,但是林洛还没到因为一柄剑就冒失的地步。
看到林洛的表情就知他喜欢这柄剑,真所谓投其所好,既然是剑客,就没有人不想要一柄好剑的。在岐山县,铁铺里的一般熟铁剑就已经是算是让人竞相追逐的高档货了,林洛手中印有岐山派的长剑,也不过是一柄易折的生铁剑。
见林洛并没有因为一柄剑所动,陈鑫心里也是暗赞一声。
同时对林洛产生了更多的兴趣。
这样一个行事稳重,功夫极高的年轻人,为何两三月前在别人口中,就是废柴,就是败家子!
三个月,真的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不成?
缓过神,看到林洛的眸子里流露出淡淡的喜欢,但是更多是冷静:“林掌门,送出来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更何况陈某主修的是家传刀法,这柄剑放在这里也并无太大用处,更何况这柄剑本就不是什么削铁断金的宝剑,只不过比岐山县的铁匠老师傅打造的好些罢了。”
陈鑫都这么说了,林洛也不矫情推辞,接过通黑长剑,缓缓拔出长剑,做工和锋利程度都远超现在手上的那把大街货。
“如此就谢谢陈总镖头抬爱了!”
林洛也问过总镖头,这剑也不是什么宝剑,所以也没有名字。林洛随口起了个钨龙剑。剑鞘玄黑,就是乌。不过总不能叫乌龙剑怎么衰的名字,剑属金,林洛也是有意音译成了钨龙剑。
和陈鑫亲密交谈会晤后,在陈总镖头的示意下在门口加了一个椅子,邀请林洛和他一起观看其他人的比武。
刚才林洛所展现出来的强悍,早就印在在场每个人的心里。
现在和总镖头平起平坐谈笑风生,大家都觉得很正常,应该的,谁敢说个不字?
这就是实力为尊!
也有些后来不知道情况的人过来,看到林洛一个丧家之犬竟然可以和总镖头平起平坐,顿时就不满啦,那个位置不应该是我坐的么!
“兄弟,那小子有何胆,怎么能和总镖头平起平坐!?”说着还扬了扬自己的手,指了指林洛。不过因为台下人太多,台上的林洛和陈总镖头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喂,朋友你可别找死啊,那林掌门岂可是你说三道四的!”旁边的人也急了,赶紧把他的手打下来,还左右瞅了瞅生怕被人瞧见。
“有什么吗?一个连混混都打不过的小子,竟然也可以坐到哪里,凭什么?”男子语气愤愤不平,好像受了天大的冤屈。
“你刚来还不知道吧?刚才林掌门一剑就打败了霸刀门的刘闯门主,你觉得你有一刀打败刘门主的实力不?”旁边的男子戏谑到。
“什,什么!?那林掌门当真一剑打败了刘门主?”刘闯在岐山县的威望还是很高的,可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一手霸刀刷的如胶似漆,如封如闭,泼水也休想让他身上沾水。这么一个高手,竟然被上头嘴上没毛的小角色击败,男子无论如何都有些不相信。
见男子不信,身边的人摇了摇头:“这事儿大伙都知道。”
再三确认之后,男子才惶恐的信了此事,再也不敢对台上指指点点,心中还十分庆幸没人瞧到这一幕。
林洛坐在陈鑫旁边,众人羡慕嫉妒敬畏的眼神全落在他身上。
从进门时候的败家子,书呆子,再到现在与主人齐坐,礼贤下士赠与宝剑,这全都是实力带来的好处!
不过林洛也没有飘飘然目中无人,要知道他现在待着的只是赵国一个偏僻的一个小县城。离这里几百里之外就有当世最绝世的高手。
想想魏国边境处坐镇的号称“一剑倾城”的龙阳君,起初林洛还想着倾城是不是指出剑时候潇洒的气度,俗话说美女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嘛!结果后来才明白,那真的是一剑倾城,一剑可以抹杀一个小城池!!!
当时林洛就愣住了,一剑之威就毁天灭地的,这是战斧导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