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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山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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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刚打发走了上门找事儿干的强子,准备和芸芸一起出门采购点冰棍儿的时候,李胖子突然上门了,而且他还带着一个四十多岁、瘦高瘦高的中年汉子。这中年汉子肤色黝黑,额头和下巴都很窄,颧骨却很高,整张脸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大的枣核。五官则像是用淡淡的笔描在了这个枣核上一样,不甚分明,眉梢眼角也是微微向下耸嗒着,眼神中更是带着一丝卑怯,再加上他他微微弓起的身子,让人一看便知,这是个可怜人。而他跟着李胖子来到我这的目的,恐怕不用多说,这又是李胖子给我介绍的买卖。

其实,在看到李胖子带人上门的那一瞬间,我心头咯噔一下。但旋即我在心里给了自己两个大嘴巴,把那份儿对李胖子那份无端的猜忌压了下去。

李胖子进门之后,径自就往屋里走。他来我这,从来不换拖鞋,原因当然是因为他脚太臭。等到他进屋坐到沙发上的时候,便很随意的对跟在他身后进门的那个中年汉子说了一句,

“这位就是胡先生!”

在听到李胖子介绍完之后,那中年汉子浑身竟开始哆嗦,眼眶里也瞬间擎满了泪水,手扶着门框就要给我跪下,张大了嘴巴却是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

我一看这情形,立马也有点慌了神,赶紧上前去搀扶对方,而李胖子倒是很淡定,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笑嘻嘻的看着我。我觉得李胖子这个德行有点过分,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也不管他做什么表情,就把那中年汉子拉了起来,拽到了沙发上坐下,然后开口安慰他说:

“大哥,遇到什么难事儿,您就说,能帮的我一定帮,不用这样的。”

这时候,芸芸给他倒了一杯水,等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些局促的从沙发上抬起了屁股,欠着身子双手接了过去,眼睛紧盯着地面,都没敢看芸芸一眼。这般卑微怕生的姿态,搞得我不敢再折腾,拉过芸芸做到我身边之后,便开口对他说:

“大哥,有什么事儿要我帮忙的,你就说吧!”

对方,似是听到了命令一般,有点慌乱的把水杯放在了茶几上,不住的点头,嘴里则一个劲儿的答应着,

“诶!诶!我说!我说……”

接着,他便开始讲述他家发生的事儿。

原来,他姓金,大名叫金广库,说是他爹期望他做个万元户,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只不过,他家世世代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过着土里刨食的生活,纵然有了这么一个名字,也终究过着比较清苦的生活。即便是在贪官大款都在以亿为单位计算资产的今天,他还是没能当上一个万元户。而他本人,也带着这样一个万元户的理想,把半辈子都仍在了那个五常县境内名为九林场的山沟沟里。

九林场,地处五常县境内的东南部,从地理位置上算,是兴安岭余脉的余脉,地处偏远,山高林密。常年处于一个半封闭的状态,即便是部分国有企业需要用到木材,如没有特殊需求,基本上也不会有人选择去九林场砍伐。而金广库金大哥,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九林场中一个叫金家屯的小小村落里。

如果按照金大哥的个人意愿的话,他可能这辈子都不愿意走出金家屯,因为在那里他就能找到一家老小所需的一切生活用品。粮食、蔬菜是自己种的,鸡鱼肉蛋村里有卖的,锅碗瓢盆、鞋袜衣服这类东西,偶尔去趟乡里也就买的差不多了。这样的生活虽然简单、原始,但却足以满足金大哥的所有**。像五常这样的小县城对于金大哥来说,就属于大城市了,大城市的高楼大厦和形形色色的人,总会让他感到局促。可是,这次,他却不得不进一次县城,因为他需要一个像我这样“大城市”里“有能耐”的阴阳先生,救他儿子的命。

事情是半年多以前发生的。五六月分山里的好东西多,一场春雨就能带动无数的小蘑菇破土而出。那天,一场春雨过后,金大哥的独苗儿子金小子如往常一样,一大早上就跟着他娘一起进山去采蘑菇。这十**岁的出门前精神倍儿好,等中午可在娘俩回来之后,人就蔫吧了,午饭也没吃,就倒在了床上睡了过去。等再醒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完全变了。说话的声音,不再是他本人的声音,眼睛总是直勾勾的盯着前方一眨不眨,而开口说话时,竟然口口声声的自称“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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