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离从客栈掌柜手里接过那柄剑,入手一沉,剑是好剑,地地道道的好剑,精美的装饰只是它的外表,它的锋刃是用蓝钢锻造的,既锋利无比,又具有初步的“破魂”之功。说起来这柄剑已经初步具有了低级神刃的某些特性了。
剑的护手处一面刻着“公孙”二字,一面刻着“乐华”二字,沐离虽然一个字也不识,却擅于数字,一共四个字,公孙乐华,一定是“公孙乐华”四个字,只是哪面是“公孙”哪面是“乐华”他却弄不清楚。
“嗯……”
沐离接过了剑,随意地往腰带上一挂,却突然脸一红,神情有些忸怩起来:“嗯,那个,能不能借我一点盘缠,我的盘缠全丢了。”
“当然可以。”掌柜的满口应承道,“令姐留下的钱还剩十个金币,全交给公子做盘缠吧。”
“十个金币!”沐离很没见识地嚷了起来。
“哦,是的,十个金币,哦,如果不够小店可以为公子再筹措点,本店的宗旨是让每位客人感受到宾至如归的快乐。”掌柜谦和地笑着,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实际上公孙乐华送沐离住进客栈的时候,预付了他二十枚金币,这几天他可着劲花,也不过花掉了六枚金币,正想着怎样处理这十四枚金币呢。
凭他毒辣的眼光,他早已看出孙乐绝非寻常之人,她的气度绝对称得上是贵族,而且这对男女之间也绝非是什么表姐弟关系,那位女子话语虽然不多,说话的腔调也是冷飕飕的,但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少年的关切,他还是能感受的到的。
可这位沐离“表弟”并不是什么公子,这点在他醒来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掌柜的就察觉出来了。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好衣裳的确能让一个人精神点,显出点富贵气,可这贵族的气质却绝非靠两件华美的衣裳就能装出来的,识人万千的客栈掌柜一眼就能瞧的出来。
但这又算什么呢,他不是贵族公子,却是贵族小姐关切的人,自己又岂敢怠慢分毫?
反正借出去再多的钱,也能从那位贵小姐手里拿回来,若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还敢在洛城最高档的客栈混吗?
“哦,不,够了,够了。”沐离木呆呆地说道,随即他就后悔了,“不过最好有些零钱,留着路上用。”
“那是自然,出门在外不可轻易露财嘛。”掌柜笑咪咪地说道,“我另外为公子准备了四枚银币,二十枚铜币和若干铁钱,足够您路上零用了。”
沐离满意地接过掌柜递过来的钱袋,并在掌柜的和一干锦衣伙计的护送下步出客栈的大门,掌柜的和他的伙计列成一行,向他谦卑的躬身行礼,嘴里说道:“你慢走。”
这一句话却赢来了街上无数羡慕、崇敬、嫉妒的目光,沐离在心里不禁感慨:“做个受人尊敬的人感觉真是好啊。”
沐离深吸了一口气,仰首蓝天,向所有人宣布:“我沐离,一定要做个出人头地的人,做个受人尊敬的人,做大陆的最强者!”
当然这些话他都是在心里说的,否则一定会被人当作神经病,再次接受注视的目光。
沐离发完誓,顿觉豪气干云,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然后,他就甩开大步向洛城东门行去:不知道剑锯还能不能找回来,那可是花了小爷十二枚铜币呢,捡回来卖给城西姑娘巷的铁匠王大头,说不定还能赚俩小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