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在兔子的速度还没有加起来的时候,他的速度超过了兔子,就能有机会捕捉到兔子了。
将饥饿的折磨强行压制下去,辰逸微弓着身体,静静站在草丛里,盯着前面的兔子。事实上,随着这几天疯狂的训练,无论是兔子的全速还是起跑速度,在辰逸眼里都越来越慢。
就在前面那只兔子动的那一刹那,辰逸居然清晰地看到了它后肢微妙地动作,身体从地面慢慢升起来,向前窜,开始动。
辰逸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兔子开始动的时候,动作如此缓慢,早已绷紧的全身倏地冲了出去,就在兔子刚刚向前窜出两米的距离,辰逸的匕首就从它的背部插了进去,将它钉在了地上。
天空没有飞鸟经过,也无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见证他的这一次战果,但内心涌现出一股狂喜,手下的兔子痛苦地挣扎了几下,就死了。
这时螭道:“很好!你的反应速度加快了,已经达到了地界三阶!就在刚才之前,才仅仅地界二阶,一瞬间突破了二阶,进入了三阶,看来这些天的训练终于由量而引发了质的改变。”
这是辰逸抓住的第一只兔子,他立刻简单处理了一下,然后生火,开始烤兔肉来稳定已经发慌的身体。
一顿兔肉之后,辰逸又开始奔跑,身体的协调性随着这些天的奔跑训练,越来越好,也精准地把握住了自己的步频和步幅,下肢和上肢的力量也都有一定幅度的加强,无论是后蹬角度的调整还是脚踝力量的把握,或者小腿鞭打的力度与脚着地的力度都已经定格得相当精准并且完全融入他奔跑时候的一部分,而且最主要的是,当他奔跑的时候,向前冲的意识非常强烈。
在协调好直线奔跑后,他还掌握了急转弯和跳跃的时候身体的改变。
冲破第一重天的桎梏所散发出来的潜力,正在被辰逸一点点的开发出来。
面对苍莽的草地,辰逸只想说一句话:“兔子们,你们倒霉了!”
事实上,奔跑的速度与反应速度并没有太多联系,反应速度加强并不意味着奔跑速度的加快,但辰逸有充分的信心,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奔跑速度。
在接下来两天,他一边突袭兔子来捕获自己的食物,一边以最快的速度追逐着兔子,几天下来,他已经足以跟上兔子的速度,再过几天,他终于可以靠着奔跑去逮一直兔子。
初级训练终于结束,为了庆祝自己的进步,辰逸一顿烤了三只兔子,烤兔子的手法也略有了进步。
第二天上午,平原尽头出现了连绵起伏的群山,那是太华山岭向西延伸出来的一些山岭,如今山岭后,再往东走几十里就能到太华山岭,太华山有厚土神州第一峰之称,据某些不靠谱的诗人传诵,太华山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洪荒时代是真正的天神居住的地方,那个时候高达万丈,不知道什么原因,太华山一大部分沉入了地底。
在那些畅销的怪事记录书籍上,天神们总是居住在一些崇山峻岭中,山越是高,就越可能有天神,比如神州西部的恒古山脉,当年辰榆枫和岚云决战的地方,也被某些文学家们传得神乎其神。
在秋风的吹拂下,已经满山金黄,如同无数金子堆积起来的金山。
“螭,前面怎么样?”
“虽然没有感应到妖兽气息,但总算还是有些野兽存在的,以你现在的水平,就从那些野兽开始练起!”
螭似乎在辰逸的手掌上待腻了,化作灵体,落在辰逸的肩膀上,眯着大大的眼睛,脸上出现了好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的笑容,仿佛也在感受着秋天的太阳。
夏日的激情已经远去,秋天夺走了草木的生命,在萧瑟的风里,织成一幅悲伤的画卷,这是一个诗人们感怀的季节,也是画家们喜爱的季节,同样,辰逸也曾在这个季节一边喝着清酒,一边吟诗作画,将所有的年少所有的忧虑都融入温馨的画卷中。
现在,辰逸整个人仿佛也嵌入了秋日的画卷,也带上了那么一些萧瑟、落拓,开始了他的画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