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珑牵着昭风华的手在山间漫步,神色喜悦地问:“风华,你看是不是很美?”
“是的,主人。”
听着昭风华喊自己主人,这时候林珑却不由皱了皱柳眉:“现在都已经出来了,你就别再叫我主人,叫我珑儿,不是都说好了吗,我和你之间没有等级之礼,我们是朋友。”
“是的,主人……”微微迟疑一下,昭风华发现自己的称呼用错,这就改口喊道,“是的,珑儿。”
喊出这个名字时候,昭风华的心如同小鹿乱撞,不受控制的跳动起来,珑儿这个名字对于他就像是一个禁忌,寻常之下,召唤兽是不得呼喊主人的本名,这可是大不敬之罪。
但偏偏的,林珑这个主人无比奇怪,她不受世俗所见,游走礼法之间,旁人都把召唤兽当作是工具,她却把召唤兽当作是朋友,或许这也是一种幸运,起码昭风华不像其他召唤兽那般遭受许多非人的待遇。
大树下,枝叶茂密,当两人走累了,这就在树林中休息。两人身影相依,抬头仰望着湛蓝的天空,忽然,昭风华问出了一个埋藏在心中已久的问题:“珑儿,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明明我只是召唤兽,即便我死了的话,也会有其他召唤兽代替我。”
“你说什么傻话,即便是召唤兽,在这世间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昭风华,你也是独一无二的。”林珑的话如若和煦的娇阳,融化昭风华。
有时候昭风华常会想,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幸运,虽然生为召唤兽,但他却幸运地遇上林珑这样的主人,幸运地被她关心,被她爱护,哪怕遭受众人歧视伤害而伤痕累累,但她依旧会抚平你身上的创伤。
淡淡的喜欢如若种子萌芽,从昭风华的心中发芽成长,其实他早应该知道自己喜欢上林珑,只不过自己并不承认。
召唤兽与召唤师之间本就是一种主人与奴隶的关系,林珑没有把昭风华当作是奴隶看待已是万幸之事,试问如此之下,他又何德何能有资格喜欢上自己的主人呢。对于昭风华而言,像这样一辈子默默守护在林珑的身边已经足够。
“珑儿,你真好。”昭风华由衷地感叹道。
“当然,我对谁都那么好的。”林珑回眸一笑,其实这时她还不知道昭风华内心对于自己的喜欢,对她而言,昭风华一直都是她的朋友。
可惜,在这一天里林珑将会改变自己原先的看法,进而对于一名召唤兽产生爱意。
游玩山间,赏完繁花,见着时日不早两人准备回去,可在太阳落下的黄昏之时,一伙十二人的山贼却是忽然冒出,为首的男子是一名魁梧大汉,持着一把刀不由分地就朝林珑劈去。
“小心,珑儿。”昭风华力量显现,全身蓝色鳞甲忽然生出,一拳之力立刻将为首的山贼头子给击飞数米远。
可惜对方人数众多,近十名人齐齐围上,哪怕是召唤兽的昭风华也应付不过来。
林珑见情况不好,准备要帮忙,哪知道这时却有一只形若猎犬的虎形野兽朝自己扑来,对方利齿一咬,当即在林珑的手臂落下一个伤口,血迹流淌,可林珑顾不得疼痛便遭受那野兽的第二轮攻击。
“可恶,就凭你们也妄想对付我吗?”林珑贝齿轻咬,很是愤怒地说。
要知道林珑可是南开国最著名的黄金召唤师,实力强大,以她的能力自然是不会惧怕这些无能的山贼。
手臂轻举,默念口诀,一道红色气旋围绕着林珑身体打转,红光闪烁,气压弥散,顿一时间整片山林中竟吹起狂风。
“灭!”林珑兰指一点,一道红色光球朝着那猎犬野兽冲去,“扑”地一声,猎犬野兽受到一击当即化作灰烬散去。
本来以为收拾那猎犬野兽,林珑就可以去营救昭风华,哪知道好戏才刚刚上演,正当她准备突围时,从茂密山林间又忽然冲出了三十只虎形犬首的野兽,数量众多,气势汹汹,看情况是打算将林珑杀死。
“可恶,原来你们是武者。”林珑意识到这伙山贼并不是普通山贼,而是由人类与武者组成的团伙,只不过此时知道已晚,因为她已经被山贼们团团包围,想要离去已经不可能。
放手一战,林珑红光袅绕,凌指一挑,数道蕴涵强大能量的光球即朝那些虎形犬首的野兽冲去,可惜后面出现的野兽实力明显高出一级,竟能躲开林珑的攻击并进行反击。
三十多只野兽迅速冲来,吼声震天,地势抖动,眼看林珑就要被三十只野兽给撕成肉片时,昭风华却及时出现:“珑儿,不要放弃!”说着时,他一拳就将一只冲来的虎形犬首野兽给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