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坤把茶饭钱往桌上一放,匆忙起身,下了楼。
如今的王浩坤,别的不行,就是内功够用,他一边运功,一边跟踪对方,中午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另外一个小镇子---盘羊镇!
这一次,对方所进的客栈,对面可没有茶楼,也没有别的客栈和吃饭的地方了。
王浩坤只能跟在对方后面,进了同一家客栈,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是不行的。
王浩坤要了一盘牛肉,要了一碗面,开始吃饭。王浩坤一边吃饭一边向着对方看去,这一次,王浩坤看清对方的脸了,按照自己生活的世界,对方大约四十岁上下,但要按照三界的年龄,王浩坤就不知道对方到底多少岁了,也许几百万年,也许几千万年,甚至过亿,反正不知道。
当然,王浩坤也不认识对方,对方似乎还没有察觉到被跟踪,要了一盘牛肉,一盘羊肉,一碗米饭,还要了几两酒。
王浩坤可不想被对方察觉,吃完了饭,他看到对方还在喝酒,结账出了客栈。
还是半个小时左右,对方出来骑上马朝着东边继续走。
又是东边,那么就继续跟踪。
对方的马绝对是一匹好马,看着对方骑马,自己却只能跑,王浩坤心里难免有不平衡的时候,她突然也想拥有一匹好马,而对方的马,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只是现在还不能有所行动。
偷,不是王浩坤能做出来的;抢,也绝对不行,因为此刻正跟踪对方呢,抢不就露馅了,再说了,对方到底有多厉害,自己是不是对手,也很难说。
看来只有等对方死了,才能拥有这匹好马了。
对方既然可以活几千万年,估计对方还没有死,马就先死了,等对方死,黄花菜都凉了。
黑衣人的首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杀了他,就可以得到好马了。眼下还不能杀,因为对方是自己跟踪的人,是此刻最重要的线索,杀了对方,线索就断了。
眼下,除了继续跟踪,别的都先扔一边。
黄昏的时候,王浩坤和对方来到一个叫唐州的城市。对方一路上都很熟悉,直接进到了一家饭店。
一般情况下,饭店不供马料,只有客栈才供给,可是对方进去后不久,就有人出来喂马了。
城市大了,有它的坏处,也有它的好处。坏处是,你不熟悉街道,容易跟丢人,好处是你不必再和对方进同一个地方去吃饭。
对方既然是黑衣人的首领,反跟踪和跟踪能力肯定都很强,自己要是两次都和对方进到一家饭店里吃饭,被发现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自己也就越危险。
王浩坤在对面一家客栈里吃饭,这一次,他只能看到对方的马。
以为对方半个小时之后就会出来,可是已经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对方还是没有出来。王浩坤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对方的马虽然还在,但很有可能已经从别的地方走了。王浩坤又不想打草惊蛇,心里万分着急,却无计可施。
王浩坤正在着急呢,有人出来牵马了,不过,王浩坤一看对方,知道事情不好了,出来牵马的人,不是那个自己一直跟踪的人。
看来还是跟丢了,不过虽然跟丢,但也不是没有收获,王浩坤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面的那个饭店,肯定是黑衣人首领经常出现的地方之一,如果日后到这里来蹲点,肯定会有线索,眼下王浩坤担心的不是跟丢了对方,而是自己反过来会不会被对方跟踪了。
该怎么办才好呢?王浩坤心里有些担忧了。
更重要的是,昨夜那么多黑衣人,他们一下子化整为零,说不定此刻自己身边有些正在吃饭的人,就是昨天的黑衣人。
想到这里,王浩坤不寒而栗。对方既然那么多人一起来,早上虽然解散了,但夜里必然还会集合的。一旦对方集合,肯定有动静,然而跟丢了人,天下之大,自己对这个地方也不熟悉,黑衣人会在哪里集合,就不得而知了。
王浩坤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到半路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