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省省吧。”林德没好气的说道:“那天的半神级攻击,你还能在发一次么?”
“当然不能了,那样的攻击,需要储存一百年妹子力量。”绝色笑呵呵道:“不过如果你想对吾妹都市心怀不轨,那我可要提醒你,大错特错了,有许多陷阱等着你呢。”
林德冷着脸道:“我对你的恶趣味不感兴趣!”
“但是人家对你很感兴趣呦!”绝色的温软的嗓音腻死人不要命:“要我猜猜,你是如何抵挡住的,一定是海伦娜给你的护身符,你的身上有她的牵挂。”
“海伦娜,是人家见过的最最可爱,最最有才华的女孩子,我一定要让她来当我的妹妹,保护她,爱护她,呵护她,原理你这样的臭男人。”
林德一阵恶汗,似乎接触到了真相。
“恐怕不能如你的心愿了。”林德发出一道斗气,斩破了池水的平静,绝色甜美的面孔碎裂了。
没有功夫与她闲扯,完成海伦娜为委托要紧,林德跨入其中的一个空间通道内,进入了传奇血城。
传奇血城,其实不能算是一座城市。
走出空间通道后,林德发现自己悬浮在空中,附近漂浮着大大小小的浮空岛,有的如一座城市,上面有山有水,有的仅能立足。
浮空岛上环境各异,有的熔岩横流,热得吓人,有的寒风呼啸,滴水成冰。
有大能力将空气锁住,维持了重力和基本的温度,并有光芒从天幕上降下来,万物得以生长。
林德的背后展开一对儿血色双翼,飞向一座温暖如春,遍地绿色的浮空岛。
《猎魔人笔记》记载,荒神古路上的每一个城市,都有不同的环境,地狱邪魔可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居处,他们必须在彼此的生死战斗中,领悟力量的真谛。
奥术魔法生物,应该生活在充满奥术能量之地,不过林德现在并不急。他要做的事情是,以最快的速度,最迅捷的手段,将自己来访的消息,传遍整个传奇血城。
大部分生物都喜欢绿色,环境好的浮空岛,地狱邪魔的数量更多些。
林德穿着钢铎王朝制式的魔法铠甲,手持着碧色双刃,头盔上印着钢铎王朝的徽记,胸口上佩戴着家族的印章,虽然这里的地狱邪魔未必能够了解,但林德是外来者,是一名人类,这个一眼就能出来。
林德在一片森林的边缘降落,很快找到一名地狱邪魔,这是一个如兔子般的家伙,善于弹跳,牙齿锋利,不过林德轻松就将他擒住,一脚踏断了他的双腿。
“告诉我,这里谁是岛主?住在什么地方?”
《猎魔人笔记》中记载,所谓岛主,就是浮空岛上公认的最强者。
兔子模样的家伙吓坏了,大板牙都在发颤。
“是狮心王大人,居住在森林中央的树洞内。”
林德如仍垃圾般,将这兔子状的邪魔扔到一旁,背后的血色双翼一展,飞向森林的中央。
狮心王是一头三米多高的狮魔人,有着如针刺一般的鬃毛。在狮魔人种族中,他是天才,在这座浮岛上,他是至高无上的岛主,不过与诸天位面的顶级血脉相比,就差得太多了。就像一个小混混,在黑道厮杀中混得很成功,碰到专业的特种兵,还是远远不是对手。
在加上林德一身装备压制,三招五式,轻描淡写的将狮心王杀掉,将他变异的爪子和鬃毛割下来储存起来,然后奔向下一座浮空岛。
其他的地狱邪魔都在着,林德一路飞过去,唯恐避之不及,没有任何不开眼的家伙想要出手,更多的表情则是幸灾乐祸,沾沾自喜。
地狱邪魔的性格特点之一:祸不殃己,高高挂起。
猎魔人的工作,首要是收集地狱邪魔的变异器官,能在魔法师协会卖得大价钱,有一些优良的变异,甚至价值连城,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收服几个优秀的奴仆。
短短三天时间,林德诛杀了三十名岛主,死在他手中的地狱邪魔,已经超过一百头,有一些不开眼的家伙,高估了自身的实力,或是偷袭,或是正面挑战,结果都被林德随手杀死。
主动袭击林德的,最多只有两个人的组合,这就是地狱邪魔的第二个性格特点:极端的个人英雄主义,这与他们的教育有关,地狱位面传说中的人物,在成功之后习惯抹杀同伴的功劳,夸大自己的光辉一面。
第三个特点是急功近利,利益至上,可以随时出卖同伴,从来没有“信任”两个字,即使是最笨,最傻的地狱邪魔,也不会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同伴。
正因为这三个特点,林德才敢一个人杀入传奇血城,视几十万地狱邪魔为无物。
其实,进入传奇血城,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绝对的安全,能打败最厉害那个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