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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去厦门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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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因为一个老人的到来,深圳从此摇身一变,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渔村,成长为今天令国人瞩目的大都市。全国各地的商人,大学生,农民工纷至涌来,在这块土地上淘金,卖命,追寻梦想,用他们的青春和智慧建设着这座城市。同时,那些腐朽的,糜烂的,颓废的东西也在这块土地上悄悄滋长,伺机吞噬着一切美好的东西。

因此,这里虽比内地更发达,却比内地更复杂,更现实,更冷漠,更残酷无情。那些美丽的热带植物,那些纵横交错的高架桥,那些高高耸起的摩天大楼,还有那令人窒息的快节奏生活,所有的一切,都诠释着这座城市的繁荣和发达。

可是,与青玄的家乡武汉比起来,总觉得少了很多人情味,安全感和舒适感。这也是青玄为什么不喜欢这座城市的原因。他想念他的家乡,想念家乡的爷爷奶奶,想念家乡的一草一木,也想念那些绚烂的童年生活。

可时代的列车已经带他离开那里,并且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家乡已经瞬息万变,已经不是他当初生活的那个模样。因此,他不可能再回到原点,只能在回忆中去找寻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就像是一个完整的拼图,因为丢了很多小的模块,因此,无法再拼出完整的图画一样。

既然回不到过去,那么总可以选择逃离这里吧。

去哪呢?这是个问题。在没有遇到冰玉之前,青玄打算去国外发展,那里气候好,环境好,地广人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像内地这样复杂,他的很多同学和朋友都去了国外。可是,在遇到冰玉之后,他的想法改变了。

不管将来会怎样,至少现在,他不想错过这个女人。他希望靠近她,希望进一步了解她。可是,他又怕靠她太近会失去两个人之间因为距离产生的美感,另外,也太唐突,怕一下子把人家吓跑,最后连朋友都没的做。这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还太脆弱,经不起狂风暴雨的冲刷。

因此,他选择了去厦门。这个城市他熟悉,又离深圳很近,让第一次离家的他多少有点安全感;同时,又可以远离父母的唠叨和监视,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思想上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只等那边公司的电话一来,他就立马卷行李走人。

从澳门回来之后,他一直没怎么上网(即使上网,也只是浏览下新闻),他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吃早餐,然后去完成李孝天布置的一个又一个任务。这让李孝天和罗美娟很满意。

他们以为他们的儿子终于走上了正道,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部门负责人,然后一步步高升,直到做到公司总经理的位置。要想做到这个位置,必须靠他自己一点点在公司树立起威信,这样,李孝天才好在董事会的时候,利用自己的权利,说服那些股东,任命自己的儿子当总经理。

可是,他不知道,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他那个可亲可爱的宝贝儿子,就要在他的眼皮底下溜掉,让他那些天真的想法变成一个个美丽的肥皂泡,然后,在某一时刻,噼噼啪啪的破灭掉。

王妈把准备好的早餐摆在餐桌上:四碟炒菜,一汤碗白粥和一碟油炸小馒头。然后把三个蓝色印花小碗分别盛好粥放在三个座位前。

李孝天一边打着领带一边走下旋转楼梯,晨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照进来,把客厅里摆着的那两盆凤尾竹照得精神抖擞。罗美娟从沙发上站起来,(她习惯早上起来看天气预报,然后把当天的天气情况报告给丈夫。

虽然李孝天的车上放着两把雨伞,公司也有,可是罗美娟仍然不厌其烦地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提醒李孝天带雨伞和增减衣服。李孝天曾戏谑地说,你真是我的晴雨伞。)对着下楼的李孝天说:“我说他爸,今天天气预报说深圳有小雨,你出门时记得带伞哦。再披个外套,省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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