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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回 无相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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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上台的这两名青年都有绰号,都是名人,名气不相伯仲。

孔云杰是公认的少年侠客,跟随师父行走江湖,做了不少的“好事”,他独行的时候,同样做了不少的“好事”。

好事做的多了,也就成了侠客,而且不是别人谦称时称呼的侠客,而是那种货真价实的侠客。

萧酒歌倒不是侠客,不仅不是侠客,还是跟侠客对立的存在。他父亲是个山寨的总辖大寨主,他是小寨主,而且还是心黑手辣的小寨主。从出生到现在,他干过的坏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而且干的坏事包罗万象,什么都有。杀人放火他干过,强抢民女他也干过。

要不是剑奴对于打擂者的人品没有要求的话,萧酒歌是没法站在这擂台上的。

要不是萧酒歌的父亲实力够强的话,他同样没法站在这里。

这两人能同台比武,全是在命运的撮合下促成的。

“孔云杰,今天我要让你知道小太爷的厉害,非在你身上割< 下点东西不可。”萧酒歌傲然道。他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如银盆,五官端正,但眼角眉梢带着一股子邪气。他身穿一身黑色短褐,左臂的袖子高高挽起,露出了一条纹着猛虎的精壮胳膊,身后背着一柄长剑,整个人显得精悍凌然。

众多打擂者说话往往都很客气,唯独萧酒歌桀骜不驯,出口成脏。

孔云杰剑眉微皱,探双手按在了一冰一火两柄剑的剑柄上,回敬道:“如果你对我客客气气的。我念在铸剑山庄的面子上。也就不对你下狠手了。可你竟然敢对我出言不逊。这可就别怪我下手太黑了。”

“你小子之前敢瞧不起我,不将我放在眼里,我要是还对你客客气气的,除非是脑子进了水。依我看,要是不给你点教训尝尝,你永远不会学会正眼看人。”

“想要让我正眼看你,首先你得算得上是个人才行。”

“好小子,竟然跟骂你小太爷。我看你是活腻味了,今天我非要让你当个‘平顶侯’不可!”萧酒歌勃然大怒,拔出背后的长剑,脚尖点地,向前攻上,抖擞手中长剑,使出了看家本领“封门绝户剑”!

平顶候是江湖黑话,也就是掉脑袋的意思,想要让孔云杰当平顶候,就得削掉孔云杰的脑袋。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孔云杰抽出了阴云剑跟九阳剑。将一冰一火两股内力灌注其上,阴云剑上冒出了森森的白色寒气。九阳剑上正好相反,冒出了一股火红色的热气。

在这世上,能够修炼出五行内力的功法绝不止九脉六元经一种,夺舍双修功也能修炼出五行内力,只不过修炼出来的种类比较少,只有一冰一火两种。

萧酒歌转眼间杀到孔云杰近前,甩动手腕,一瞬间刺了三剑。三剑刺出三道剑气,两道剑气用于封锁孔云杰的左右去路,一道剑气直奔孔云杰的面门。

封门绝户剑顾名思义,就是不给对手活路的意思,一招一式全都犀利之极,取人性命。

孔云杰临危不惧,舞动手中双剑,一剑重重刺在地上,激荡出一圈寒气护体,另一剑向前刺出一道炙热的剑气。

两道剑气对撞在一起,针尖对着麦芒,抵消一空,斗了个旗鼓相当。

不等一招使老,萧酒歌脚尖点地,腾身而起,跳到了对手的头顶,使了招“死到临头”,用剑气分别攻向对手的头胸腹三处要害。

孔云杰这次不再硬拼,而是向前一纵身,躲开了那数道致命的剑气,而后冲到了萧酒歌的正下方,冲着上面交叉挥出两剑,使了招“冰火同源”。

一冰一火两道剑气拧着麻花劲儿飞向上空,就好似一白一红两条怒啸的长龙。

萧酒歌身在半空,躲闪不及,只得用剑刺入冰火剑气交织而成的中心,并疯狂抖动手腕,用风暴般的剑气,将冰火剑气给绞碎了。

孔云杰高高跳起,持剑近身刺向萧酒歌,两人在空中战在了一处,杀得难解难分。这两人实力相当,打得比前一场精彩得多,也激烈得多。只见两人在半空中翻转腾挪,前扑后纵,道道剑气缭绕在两人身边,形成眼花缭乱的光团。打得久了,两人的身形干脆淹没在了光团之中,叫人难以看清。

周围看台上的人们,无不鼓掌喝彩,大声叫好,恨不能将手拍肿了,将喉咙喊破了。

这两名打擂者棋逢对手,不相上下,就好像是上山猛虎遇上了下山猛虎,谁也拿不下谁。

斗到将近一百招的时候,两人这才斗出了一个结果,孔云杰使了招“雾隐雾现”,将冰火双剑交叠在一起,一冷一热相遇,制造出了大量的热气。萧酒歌被热气所伤,招式有所迟缓。孔云杰抓住这个机会,一脚猛踢在萧酒歌的胸口上,将其踢下了擂台。

孔云杰本来是要重伤萧酒歌的,结果赢得太艰难,最多只是给萧酒歌来了那么一脚。

萧酒歌十分不服气,还想跳上擂台,可是受到了父亲的呵斥,只得恨恨退场,跟着父亲走了。

孔云杰击败强敌,博了个满堂彩,带着一脸得意之情回归了东看台。见到他的人,全都起身祝贺,对他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唯独赵正一个人不为所动,连正眼都没看孔云杰一眼。

赵正觉得孔云杰恶心,十分的恶心。

下一场比武也就是最后一场比武了,是这轮比武中的重头戏,参与者分别是剑圣之子.郑无极,以及子初剑的铸造者剑奴!

这两人,一个是六重天巅峰的武人,一个是七重天武人。实力要高于之前所有的打擂者。这场比武。也一定远比刚才每一场比武都要精彩。所有的看客全都瞪大了眼睛。屏息凝神观看。

剑奴认为郑无极会是子初剑的一个好主人,按耐不住激动之情,率先跳上了擂台。他紧了紧背上背着的巨大剑匣,转过了身,冲着东看台上的郑无极道:“小子,江湖上关于你的传言太多了,老头子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你快点下来跟我过过招,我倒要看看你到底到了什么程度。配不配拿我的子初剑。”

郑无极长身而起,掸了掸白色衣摆,将其轻轻抓起,塞入了腰带里,免得待会儿打起来牵绊身手。他慢条斯理地整理完了衣衫,这才抓着瑞雪剑跳上了擂台。他跳跃的动作是所有打擂者中最为干净利落的,没有一丁点多余的动作。

这偌大的江湖里,有很多人比他快,有很多人比他强,但却没有他这般干净利落。动作越干净利落。用的时间也就越少。

“既然前辈想看我的本领,那我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希望我跟我手中的剑能教您满意。”郑无极面向对面的矮小老人,视线微微低垂,不卑不亢地说。

“我这个老头子也不欺负你这个娃娃,等会儿交手的时候,只要你能在我手底下撑过三十招就算你赢,你看如何?”剑奴问道。

“我看不如何,这个主意也实在教人开心不起来。”

“此话怎讲,莫非你嫌三十招太多,心里没有把握?”

“正好相反,我嫌三十招太少了,还是干脆取消掉比较好。我可不喜欢抱着必输的心态去比武,这样会挫掉我身上的锐气。既然要比武,那就要公平,赢了就是赢了,输了就是输了。”

剑奴双眼陡然一亮,点了点头,笑道:“好小子,有骨气!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只有将我这个老头子打趴下才算赢,否则就算输?”

“正是如此!”郑无极拔出瑞雪剑,将剑尖对准剑奴,周身气势陡然窜高,犹如浇了油的火把,腾腾燃烧。

“好!好!好!就按照你说的办,我倒要看看你小子能不能赢过我这把老骨头。”剑奴连连叫好,也不等台上的哥哥挥动红旗,当即展开攻击,分双手猛拍背后的剑匣。

剑匣嘎嘣一声脆响,打开了盖子,从中飞出了二十余柄宝剑,犹如二十余道闪电般冲上高空,复又如闪电般迅速落下,狠狠插在了土地中。

剑奴才是用剑布阵的行家里手,实力远在那个堂孙铁银花之上,只是眨眼的功夫,便在擂台上布置了一个厉害无比的剑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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