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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有人要撬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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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做贼心虚的缘故,秦歌在李梦心这位‘受害者家属’面前显得有些局部不安,再三解释了好一阵子,成功把李梦心忽悠过去,他几乎头也不回地往过来的方向逃窜而去。

“这家伙,他不是嚷着肚子快饿瘪了,还往树林跑过去干嘛?饭堂可不就在前边!”望着秦歌落荒而逃,李梦心举着毛巾擦了擦鬓角流下的晶莹汗珠,若有所思。

从上一次交手情况来,秦歌也是练过古武的,实力尚在自己之上。双方具体差了多少,李梦心自己也琢磨不出来。不过上次银行劫案,她隐约有一种感觉,似乎那十几个劫匪突然间没了战斗力,让一群人质反过来制服,这事没准跟秦歌脱不了关系。

当时一大帮人质冲到大厅,跟那些劫匪扭打在一起,唯独秦歌没有出手,正因为这一点让李梦心对他产生了怀疑。她并不认为秦歌那时候不出手会是因为害怕,因为对方为了一个车位就敢跟自己干架,没理由那边一大群普通人质都敢反击,他一个古武者却退缩了。

不过任凭她怎么想,也万万想不到,秦歌真正的水平远超她的预估。刚才不但满口胡话骗了她,还把自家表妹的便宜占大发。如果再把最后一部程序做完,怕是她就要凭空多出一个表妹夫。

“呼!总算把麻烦甩掉了。”

一路跑进小树林,秦歌拍了拍胸口,几滴冷汗从额头滑落,竟有些气喘了。

经过‘引天锻体术’无数次强化,他的身体素质不说赶超先天外公修者,比上那些上太空的宇航员还是全无压力。到田径场上跑五六圈轻易也不会感觉到累,更不会说气喘吁吁。

之所以现在气喘了,还是因为心理影响所致。

“饭堂是不能去了,这个时候李梦心那妞多半在哪,要是再遇上没准又没完没了,还是出去吃好了。”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秦歌自顾自地嘀咕了一句,快步走向校门口。

岭南大学学子众多,大量手有闲钱的学生们也带动了学校周边商业的发展,虽然现在时间八点还不到,学校外面的学府街上好些饮食类商铺已经开门,一些小贩子也推着小车早早摆好架势。

“老板,结账!”

出了校门,到附近的食肆扫荡了一番,秦歌摸了摸有点小鼓胀的肚皮,从桌上牙签筒里拿了根竹签慢慢地剔了剔牙。

“这位小哥,盛惠九十八块。”一位体型胖胖的服务员来到秦歌面前,战战兢兢地报出了价钱,向秦歌的眼神中有着几许惶恐。

胖子服务员在这家店干了那么久,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能吃的学生。这家店走的是平民路线,价钱不高,胜在量足,寻常的学生吃一份早餐就饱了。

而秦歌坐着的这张大方桌上堆满了盘子,粗略一数至少超过了二十个,盘子堆得快到成人脖子高,偏偏秦歌肚皮才鼓起那么一点点。如果不是太阳已经升起,秦歌样子也端端正正,恐怕这里的老板都要打电话报警,说店里来了妖怪。

也就只有妖怪才有那么大肚量,正常人哪能吃那么多东西,肚子还没有撑爆,他娘的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嘛!猪八戒转世也没这么能吃啊!

“一百块,不用找了。”

丢下那根剔过牙的竹签,秦歌也没在意胖子服务员那异样表情,伸手进裤兜里,随意地摸出了一张老人头,大大方方地丢在桌上,站了起来悠悠然地走了出去。

小费就给了两块钱,似乎少得有点吝啬,但是相比起他以前一块钱恨不得扳成两块用的生活,这算是突破性变化。

对于现在秦歌来说,钱这东西,用一句毫不夸张的话来形容,在他眼里,钱就是一堆数字。

这并不是夸大,想当初还在江平的时候,从卢洪生哪里弄来了几千万,便让他成为一个千万富翁。虽然说后来置办别墅,东花花西使使,那笔钱花去了不少。

但是前天在瑞士银行接收了血二十九和毒王森顿的家底,现在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亿万富翁。几个户头里的钱加在一块,少说也有几十亿,就算把这些钱挥霍干净,宝典空间里头还放着一大堆金砖,还有一批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和艺术品,随便拿出一些去买,都足够让他整日当个款爷,潇潇洒洒过完这辈子。

到另外一家食肆打包了三分早餐给那三位通宵奋战的哥们,秦歌慢慢地散着步,消化吸收着刚下肚的食物能量,慢条斯理的走入校门。

回到宿舍楼的时候,岳恒这三位哥们还没醒来,秦歌忍不住摇了摇头:“上真的那么好玩,觉都舍不得睡,至于么?”

说实在的,电脑这玩意对秦歌而言,还真有点陌生了。以前他的经济水平,手机买得起却养不起,电脑就更别说了。平常可以接触到电脑的地方,不外乎两个,一是学校的电脑室,二是肥羊杨展鹏的本本。

毕业那会儿尽管已经腰缠万贯,可是被天罗老头在身边天天敦促,别说出去玩玩,就想去找蓝筱卿约会,增进增进感情都没有时间,更别说上冲浪了。

“我是不是也应该买台电脑?感觉没台电脑在身边,好像跟时代脱轨了。”

望着旁边胡胖子那台亮着屏幕,还在下载岛国爱情动作片子的本本,秦歌起了买电脑的心思。整个宿舍就连家境较为一般的老大岳恒都有一套旧电脑,好歹自己也是亿万富翁,却连电脑也每一台,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再说,貌似自己也不差那点钱啊!就拿从卢洪生哪里敲来的钱,也够买一大堆电脑把整间宿舍堆满。

“对了,蓝筱卿那妮子好像也没带电脑过来,找上她一起逛街去。”

昨晚由于回到学校时间有点晚,太阳都下山了,所有秦歌倒没有找蓝筱卿。说起来,也有一个多月没见面,心里还挺想她的,毕竟她也是自己名义上的第一任女朋友,呃!虽然她还没有亲口承认。

一想到这,秦歌小心地瞄了瞄三张床上睡得跟死猪似的舍友,心念一动,从宝典空间取出了自己那台手机。

自从发现了宝典空间的储物功能,他早就习惯把一些经常要用的东西塞进储物空间。物品放在里面,既不怕丢,想拿什么,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搞定,比随身携带还要方便。

握着手机按下开机键,等了一会儿,刚完成开机程序,一大堆的短信和未接来电,得秦歌愣了一愣,心说二十多条短信,还有几个未接来电,到底谁这么想我?

粗略了一下,三成短信和其中一些未接来电是蓝筱卿的手机号,还有一个电话居然是天罗老头的,而另外一半短信和最后一个未接来电,则是一个从来没有联系过的陌生号码。

“怪事!小卿卿找我还说情有可原,天罗老头找我又是做啥?还有最后那个陌生号码,难道是张哥打来的?”

离开军营之前,秦歌就为了那桩任务的事情,拜托过张宪民帮忙查一下耿秋所说的那位神医在南城的住址。之前在边境军区,耿秋只是说过那位神医的医术有多么厉害,脾气有多么古怪,至于其他方面愣是一句没提。

南城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人口基数却很大,常住在这里的人就有将近一千多万。要想在一个人口如此稠密地方找出一个人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所以秦歌也只能寄望于张宪民可以帮帮忙。如果光靠自己,他这么一个外来户都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把人找出来。

“才一天不到,张哥也未必能打听到什么消息。算了,打回去。”

盯着最后那个陌生的号码,秦歌还是决定先拨过去,是不是张宪民打来的不就清楚了,倒是还不忙着回蓝筱卿和天罗老头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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