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张宪民带队贸然强攻进去,把那帮人口贩子逼急引爆炸弹来个玉石俱焚,秦歌琢磨了一下,还是把先前从旭东哪儿问出来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这还真是麻烦了。”
一听那栋建筑物里藏有军火和炸弹,张宪民顿时皱起眉头,凭自己手下这几十号人冲去对面那个窝点里杀个七进七出都不成问题,不过要是有炸弹的威胁存在,那他也不得不考虑是否要放弃强攻。
即便锋刃特种部队有把握可以在十分钟内杀进去控制住场面,那些人贩子也可以在他们控制住场面之前引爆炸弹。
毕竟,再厉害的特种兵从外面攻进去,至少也需要几分钟时间,而手执起爆器的人贩子引爆炸弹却只需要手指轻轻地按一下,连一秒钟也不用。
“张队,咱们可以先搞定外围的那些小喽啰,逼一逼他们的头。”电刃提出自己的想法:“对方很可能会拿出来威胁咱们,到时候再让狙击手秒掉哪个拿着起爆器的人,事情不就结了。”
“说你这只电耗子没常识,你还别不承认。”
此话一出,秦歌和张宪民怪怪地看了电刃一眼,一向跟他不对头的老冤家鹰刃更是逮着机会,就是一番打击:“先不说那帮人贩子会不会像你预料的那样把起爆器堂而皇之地拿出来威胁,就算被你说中了。可是你知道不知道,如果对方握着起爆器耍威胁,即使我可以一枪爆头,人体反应神经在中枪后也没有那么快就消失,还能做出一些应激性的本能反应,按下起爆器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要按照你说的来干,炸弹被引爆的可能性至少在八成以上。”
被老对头当着面一顿嘲讽,电刃不禁脸色一红,也终于清楚自己提出的那所谓高明的主意,到底有多么不切实际,想要反击回去也是没有底气。
“现在看来,按照先前的计划强攻的确太危险了。”张宪民沉声说道:“敌人的武器情况未明,建筑物里还装有炸弹,贸贸然展开强攻只怕会损失惨重,况且里面还有不少人质,我们必须对人质的安全考虑。”
“张队,趁着现在那群人贩子还不知道我们已经把他们包围了,不如就让我先带一组人进去,尝试先把人质救出来。”说话的是前些日子让秦歌治好腿伤的苍刃。
经过这几天的恢复,他的水平已经彻底跟上部队里其他特种兵,因而也参加了这一次的行动。他的想法就是采取潜入的方式,偷偷把那些人质救出来,只要没了人质这层考虑。哪怕那群人贩子手上握有炸弹的起爆器,他们也不需要畏首畏尾,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张宪民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这次的敌人是一群人贩子,或许还拥有不少火器,人数也不清,就几个人进去,那跟那肉包子打狗没什么区别,实在太冒险了。”
“大家都不,我觉得苍刃的想法就不错,不过我一个人去就成。”见所有人都拿不出什么主意,秦歌当下便站了出来:“我进去以后会想办法清除掉炸弹的威胁,再人质保护起来。等我得手后,再发信息通知你们在外面行动,里应外合。”
“不行!这样实在太冒险了。”张宪民,苍刃异口同声地说大喊。
多得秦歌出手治疗苍刃才能免除终身残疾的命运,心里对他万分的感激,自然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因为自己的主意去冒险。
“不用再多说了,这里除了我,还有谁更合适担任潜入的角色。”秦歌微微一摆手,一脸自信地道:“以我的身手,就算在里面被那些人贩子发现,也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他的这番话虽说口气很大,但是货柜内几十名锋刃特种部队的成员都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过分,
张宪民也不得不承认,秦歌的确是在场所有人中最适合的人选。要知道就连由清一色兵王组成,华夏军界最顶尖的虎牙特种小队,在秦歌手上也挨不过几个回合,区区一群混道上的暴徒,就算让他们统统都拿着冲锋枪,也未必会是秦歌的对手。
“就这么说定吧!给我一套黑色特战服,两只飞天爪。”秦歌拿定了主意,语气之中充满不容置疑的坚决。
秦歌都这么主动要求,作为现场指挥张宪民也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让秦歌去。
换了以前,或许看在秦歌不是军人的情况上,还能拒绝他参加进来。不过前几天秦歌就已经入了军籍,而且还是南城军区的扛把子亲自下的命令,彻底坐实了秦歌的身份,想改都难了。
伪装的货柜里摆着不少武器装备,特战服当然是不缺的,秦歌很快就换上了一套合身的黑色特战服,想了想又拿了两把带消声器的手枪插在两腿外侧的枪套里,至于其他的冲锋枪倒是没有拿。
先天真气的威力还要比枪不知道强上多少倍,以他现在的本事,根本没有必要用枪对付敌人。只是他不想表现得太惊世骇俗,所以还是决定拿两把枪装装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