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u10式大口径狙击步枪是华夏军方最新研制的反器材狙击型武器,杀伤力极其巨大。虽然不知道秦歌为什么会选这么一杆大炮,不过六名玄盾b组的成员,都不是很看好秦歌能用得了这么一杆大杀器。
反器材狙击武器杀伤力虽然的确很强,打穿坦克飞机的装甲就跟捅破一层纸那么简单,但是这类型武器都有两个共同的缺点。
第一个就是笨重,拿这杆qbu10式大口径狙击步枪为例,净枪身就有五六公斤,再算上瞄准镜,定位架,弹夹这些配备,可以增加到十几公斤的程度。抱着那么重的玩意,没跑出几公里就没气了,尤其是在眼下这样的奔袭情况下,实在是非常不合适。
再者射击时所产生的后坐力极大,一枪开出轻易就能让人双手无力,还很可能会因为身体的缘故而影响到射击准头,除非枪技到达登峰造极的程度,很少有人会选择在沙漠中使用这种反器材狙击武器。
“别管人家,执行队长的指令,赶紧埋地雷。”
负责指挥b组的小组长向着其他队员招呼一声,开始领着人从大箱子里那处一些反坦克地雷埋入沙漠浅层,进行布雷。既然可以针对坦克和装甲车,也能攻击到士兵,可以大大地拖延地面部队的行进,为a组掩护阿伯拉罕将军的撤退争取时间。
秦歌在旁边看着六个人在哪里忙碌着,倒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沙漠这么大,就算那群追兵沿着他们的足迹追上来。也不能保证一定踩到这些地雷,充其量就是让敌人放慢速度,不敢追得那么猛。
“行啦!地雷埋好了,我们也该撤,尽快追上大部队。”
处理掉剩余的武器,那名小组长领着人开始撤退,秦歌也紧跟上去。
就在这时候,远方沙漠传来一阵螺旋轰鸣的桨噪声。玄盾b组六名队员脸色瞬间骤变,所有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几架通体漆黑,散发着冰冷金属光泽的直升机正在向着这边极速飞来。
“我靠,那些老米子真是疯狂了,为了干掉阿伯拉罕,还真的不惜血本啊!”那名小组长忍不住当场抱了一句粗口。
虽然早就知道**方面拥有武装直升机。但是他们没有料到,他们所出动武装直升机竟然会是米国的空军现役的ah-64d版阿帕奇武装直升机,阿帕奇本来就是武装直升机家族中的佼佼者,ah-64d版的阿帕奇更是米国空军最新型主力武装直升机,就是米国空军也没有全部装备上,居然舍得投入到别国的**武装。这手笔不是一般的大。
“咱们没有配备热源追踪导弹,对付不了擅长低空作战,以机动灵活著称的阿帕奇,赶紧撤。”那名小组长当机立断,在缺少装备的支持下。一架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己方也应付不了。想要就地隐蔽,更是不切实际。
因为ah-64d版阿帕奇武装直升机装备了红外线热像探测仪,近地面的发热生命体都难逃侦查,加上这里本来就是沙漠,根本没有适合的地方可以用于进行掩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