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从跟着爷爷修炼伏虎功后,陆晨阳一直幻想笨鸟先飞,练功练得很勤奋,根本没时间把玩望远镜,只好放在床底下。
陆晨阳依稀记得爸爸说过这个望远镜的镜片拆下来可以做放大镜用。
陆晨阳急匆匆地把那望远镜拆的七零八落,从那上面拿下一块镜片,擦擦上面的灰尘后。依然光洁透亮,大出陆晨阳的意料,毕竟这东西放了十几年了,也许是配给特工的,所以质量特别好。
陆晨阳拿着镜片,对着刚才那些墨点,细细看了过去。
有了这放大镜片。那行字终于清晰无比地显现出来:“以你血证我骨血。”
这话意思很明白,陆君重是怕这个武功阴差阳错没传给陆晨阳而是落在他人之手。
陆晨阳却膨地把镜片和笔记丢在地上,哪有这样的爸爸,不留任何遗言和线索。一切都靠儿子的发现,如果不是爷爷坚持让自己保存旧物,自己又坚持寻找,那这一切岂不是都跟自己失之交臂,自己费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笔记,他老人家又在这里设了一个新测验。
埋怨一个逝去的人很没有意义,何况爸爸这样做的考虑并不是没道理的。
陆晨阳虽然年纪幼小,也早早就明白了“足够的利益使人疯狂”的道理,除了至亲外,其他那些亲戚关系丝毫不靠谱,如果这个秘笈一旦落入陆君岳、黎刚之流手里,自己的下场只会比下山更惨,没准还有性命之忧。爸爸的小心谨慎成就的是自己。想到这里,陆晨阳的心理平静了许多。
至于“以你血证我骨血”毫不费劲,长征路走了三万三,不差这一步。
陆晨阳从桌子上里拿起水果刀,对着自己的食指轻轻一划,那鲜红的血液就咕咕地冒了出来。
陆晨阳赶快把食指对准那笔记本,让血一滴滴地滴到那笔记上。
说来奇怪,第一滴血滴到那页笔记上,本来应该只染了一小片红,谁知道一眨眼间,整整一页纸,全都变红了。
陆晨阳急忙把食指伤口包扎起来,把水果刀放好。
然后他恭恭敬敬地把那笔记捧在手上,去看那被血染红的一页。
当那页纸被染红后,原来那龙飞凤舞的草书体字迹竟然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工工整整的楷书字迹,还有几副小图。
陆晨阳忽然想起来,这本笔记虽然只有十页,但摸起来像是平常人用的一百页笔记,每一页都那么厚实,所用的纸质材料莫非跟家传绝学伏虎功的秘籍是一样,都是千年寒蚕丝、千年铁树皮做成的纸?
陆晨阳明白,单纯的千年蚕丝和千年铁树皮做成的纸只是坚韧难以损坏而已,不可能有这样神奇的对血液甄别的能力,能够想象的便是,爸爸在国-家安全部任职多年,也许那里有特别的技术可以实现这一点儿。
陆晨阳找到似是而非的答案来满足好奇心后,就把所有注意力集中在这红色的第二页上。
红色的纸张上呈现的是黑色的字迹,红与黑的结合并不是很刺眼,看起来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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