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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冲笑眯眯地看着王霏:“你再仔细看看合同。”
王霏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合同里面附带了一个条件,如果王霏十年内给华星创造的利润超过一亿,超出部分三七分账,王霏得三成,公司得七成。
在日渐萧条的唱片业,这样的分成比例已经非常非常好了,毕竟像在倭国,一个唱片1000日元,歌手只能拿到9日元,分成比例极低。
之所以分成比例压得很低,不只是资本家太贪婪,也是大环境不好,制作成本日渐递增,而销售量巨降。
在此之前,卢冲自己作为艺人,总觉得艺人被资本家压榨得很厉害,当他做了老板,他不想那么压榨艺人,就给了艺人们很高的分成。
结果,华星音乐的三个负责人宋可、高小松、李文昊实在受不了,找到卢冲:“冲哥,你难道不知道吗,唱片业并非暴利行业,一个唱片的制作成本很高很高,您不能拿销售额去分成,要拿净利润去分成啊。”
卢冲自己确实没有亲身参与一个唱片的全部制作过程,便好奇地问:“都有哪些制作成本呢?”
宋可三人啼笑皆非,咱这位爷做甩手掌柜做的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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