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不知道啊……”
彩柠仙子听着那老板娘一口一个“你相公的”,她当然知道老板娘口中的“你相公”就是她死皮赖脸要跟着的北亍仙君,渐渐的面红耳赤起来,想要辩解什么,老板娘却没有停嘴给她这个机会,她也没想到老板娘会突然反问她,她尴尬地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竟是一张口就是一句意思模糊的“我不知道”。
这下可好,老板娘立刻想歪了,只听她呵呵笑道:“哈哈,小娘子不舍得告诉我,是不是怕我打你相公的主意啊?放心啊,我的儿子都快和你一般年纪大了,可没有打你相公主意的意思,你大可放心啊,我只是瞧着你相公模样生得好,对你又好,我感慨一下罢了,小娘子不要介意啊。”
“……不,不是的大姐,我,我和他……”
这,这怎么越说越偏了事实呢?
“呵呵,小娘子你想说你和你相公还是一对新人,对他也还不太了解是吧?”
老板娘根本就不打算听彩柠仙子的解释,只在自己自认为正确的想法上越走越远,连语气都是笃定的,“这我是看出来了,若是你们不是一对新人的话,你那相公怎么不自己帮你脱衣洗澡上药而偏生要花钱让我来伺候你,想来是不好意思了,呵呵,这种年头,这样老实的男人,难得啊。”
“大姐,你,你说是你帮我换的衣裳?”
彩柠仙子虽然被老板娘的话说得耳根愈来愈热烫,但老板娘说的一个字每一句话她都极为认真的听,当老板娘说到是她帮她伺候她的时候,彩柠仙子惊住了。
“不是我的话,难道你以为你那相公有这个勇气来帮你?你是没瞧见他来找我时候的模样,那脸那眉心啊,拧得就像一根结实的麻绳一样,在楼下杵了大半天才和我开的这个口,他大概是怕我嘲笑他吧,好在我忍住了,没嘲笑他。”老板娘回答得很认真。
彩柠仙子再次看向自己身上的里衣,心底忽然生出一股深深的愧疚感,她,她居然把大侠想成了无耻之徒,她,她这简直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不对,她这简直就是恩将仇报!
北亍呢,北亍仙君在哪儿了!?
“大姐,那……”彩柠仙子现下以没有心思和老板娘解释什么了,可她也叫不出“相公”这两个字,是以她才张嘴,却自己把自己卡住了,不知怎么接下去才好。
“小娘子啊,不是我好多管闲事啊,我只是有些好奇,你腿上和脚上的伤怎么来的啊?该不是路上遇到了什么坏人吧?”
老板娘兀自猜测着,就在那彩柠仙子想给她回答的时候,她忽然在自己腿上拍了响亮的一巴掌,用肯定的口吻道,“一定是小娘子遇到了坏人,然后你相公英雄救美,他阴着一张脸肯定是因为既愤怒又悔恨,难怪他昨晚就匆匆地走了,肯定是要为小娘子报仇去了,当然了,他走之前没忘交代我要照顾好小娘子。”
“他……他走了?”
彩柠仙子没有过多的震惊诧异,只是微微睁圆了眼睛后缓声问道。
“是啊,昨夜里我给小娘子洗了澡上了药之后,他就走了。”老板娘点了点头。
“那他有没有说他去了哪儿?”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他没说啊,哦,小娘子不用担心的,你相公为你报完仇后肯定会回来接你的,所以彩柠仙子还是在我们这儿好好养着脚上的伤等着。”
老板娘还想再说什么的,但这个时候,楼下似乎有人在叫她,是以老板娘用她那震耳欲聋的大嗓门应了一声后,又对彩柠仙子道:“洗漱用的水就在床头边上啊,我们这儿小地方,没什么好菜,你洗漱好后先将就吃点桌上的东西,若是想吃什么的话在门边大声叫我就行,你相公给我付了好几两银子,我们客栈绝对不会饿着你的。”
老板娘说话的时候,楼下那声音又在催她了,是以她交代完话后忙匆匆走了。
屋子里又安静了下来,只留下彩柠仙子一人。
直至老板娘走了许久,一直坐在床上没有动的彩柠仙子才微微动了动身子,看着自己用绷带裹得好好的双脚,眼眶很红很红。
她身手去握自己的双脚,脚上的伤,她轻轻一碰就会生疼,更何况是这样紧紧握住。
疼痛让彩柠仙子眼眶里蹦出水雾,她的眼眶很红,却始终没有没有落下泪来。
抑或说,她绝不会让自己落泪。
她早就知道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多余的,她生来在仙界就是多余的,没有人会带上她这么个多余的包袱。
彩柠仙子用手背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挪下了床。
她的手一动,彩色的光晕一下子闪烁开来。
彩柠一笑,差点都要忘了自己的法术已经恢复了,真是的。
熟谙地手捏诀,一道彩光将她的双脚包围,较低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随着光芒的愈发耀眼,那伤口完全愈合,一丝一点受伤的痕迹都看不见!
彩柠仙子是从来不穿鞋的,她的脚下再次浮现彩色云朵。
这个地方她不能留,她要赶紧去追北亍仙君,她要离开。
可当彩柠仙子将双脚遇到床沿,扶着床栏就要站到地上去时,她又怔愣住了,这是她醒来后的短短时间内不知第几次怔愣了。
只因为她瞧见了床前踏板上摆放着的东西。
那是一双鞋,一双颜色灰扑扑的鞋子,却是一双崭新的鞋子,从干净的鞋底边和鞋面可以看得出来。
彩柠仙子的眼眶里都凝聚起了水意,她怔怔地看着那双颜色灰扑扑的新鞋子,又抬起手背抹了一把眼睛。
可是这一次,她这一抹非但没有将眼眶里的水意抹掉,反是抹出了泪水来,并且愈抹愈多。
她终于还是没有忍住,落下了泪来。
彩柠仙子边用手背抹着眼睛边将脚套进鞋子里,鞋子长了,也宽了,显然不是量着她的脚做的,不难看出是在外边随意买的。
而且还是男人买的。
因为没有哪个女人,会买一双灰扑扑的好像男人一般的鞋子。
彩柠仙子将下唇咬得发白,咬出了血,尽管她额上的细汗愈沁愈多,她却没有要坐下穿好衣裳的意思。
也因为哭的太激烈,她的手颤抖着,她穿衣裳穿了很久。
穿好了衣裳后,彩柠仙子手一挥,脚下的云朵消失,露出了她的光脚,落在了地上。又慢慢挪到了床头,她要洗漱。
可当彩柠仙子挪到盛着水放在架子上的铜盆前,正微微躬身伸出手要掬起盆里的水净一把脸的时候,她猛然瞧见盆中水面上倒影了除她之外的另一张脸。
一张男人的脸。
一张满是阴佞笑意的男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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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尘又骑上了他的马,怀里抱着剑,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偶尔打一下手上的马鞭,不紧不慢地走在一条满是荒草的小道上,明明宽敞平坦的官道就在他眼前,他竟是选了一条曲折的小道来走。
负责跟着千柳的暗卫来报,那丫头被千濯香派来的人给抓走了!
唉,不得不承认,还是他最有办法制住千柳,自己想要阻止千柳去昆仑山,稍微慢一点就会招来千柳的各种埋怨不满,怎么就没想起来制造一出绑架事儿来呢?!
被“歹徒”关个十天半个月的再逃出来,多好!
唉,自己这脑子呦,难怪自己看上的媳妇被别人养熟了!
现在的他,需要好好放松一下。
倒不是他想要在这鲜少有人走的小道上彰显他不羁的江湖本性,而是他要躲一躲。
其实顾青尘自己也很想不明白,他躲什么躲,他为何要躲,想他堂堂杀手顾青尘就算是处在刀口上也不曾躲闪逃避过,如今居然……居然会去躲一个女人!
估摸着,那疯女人的法术早已经解除,找到自己分分钟种的事儿啊!
对,他承认,他就是躲女人,躲那个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似乎脑子不正常的疯女人,他活了三十年,还从未见过哪个女人有这么烦的,烦得简直能要他的命。
所以,这么烦得能要他命的女人,他还是离得远远的为好,以免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气得吐血身亡了,而且看她脑子那么不正常成日就只知书上说书上说的,不知会不会像前日夜里那样明明就已经把她甩下了,居然还厚脸皮地追上来了,为以防万一,他还是趁那烦人的女人还没有醒来的时候赶紧走走走,他可真没有带着这么烦人的大包袱上路的习惯。
千柳那头猪虽然也很烦很累赘,但是千柳多可爱呀,能逗她开心还供他嘲笑的,这么一个陌生的疯女人,他一不能打二不能骂的,赶紧丢丢丢才是正理。
顾青尘此刻正慢悠悠地任马边啃着青草边往前走着,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连忙回头朝身后方向看去。
只见身后是无人的小树林,荒草遮掩着偏僻的小路,日头不大,阳光照在地上,显得遍地的荒草很是青翠。
静悄悄的,他的身后没有人,周遭也没有人,他视线所及之处没有任何人影,也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这条僻静偏远又曲折的山间小路上,只有他自己。
确认了自己身后无人撵上来之后,顾青尘拧起了眉,转回了身子。
他是昨夜从客栈出来的,打马跑了一夜,而且路上还遇到了几个岔路口,就算那只傻疯女人在他离开后突然醒来要来撵他,也绝对不会撵得上他的才是,况且她满脚的伤,他根本完全就不用担心那只大包袱还会出现在他面前才是,他这又回头看什么。
顾青尘挠了挠头,遇到那么个烦人的疯女人后,他居然会不相信他自己的速度本事了,这是什么玩蛋情况?
不过话说回来,他这回遇上了那只疯女人,可是把他的江湖道义良心什么的都给从心底挖了出来,为了她那一声声可笑的“北亍仙君”,他迫不得已地给她找客栈找大夫还找女人给她沐浴上药,最重要的是,他还把所有的银钱都给她付好了,这满天下怕是只有他这么一个如此要“良心”的杀手吧。
他对他的宝贝儿千柳都没这么贴心过,啊,想想他都觉得他值得夸赞。
“啊哈哈哈——”顾青尘心中想着这“良心”事情,忽然昂起头哈哈大笑了起来,用脚跟在马肚子上蹬了一下,马儿不再吃草,稍微加快了速度顺着脚下那歪曲的小路继续往前跑蹄了。
顾青尘笑得一脸得瑟,他一定要到千柳面前把自己做的这良心事情给说一遍,让千柳抱着他的大腿说她是十辈子修来的福气才遇到的这么好的自己。
哈哈哈——想想都觉得千柳抱着他大腿夸赞崇拜他的情形甚是让人高兴。
白水镇应该就在前边不远处了,他在迁陵小镇的时候找到了千柳那头猪给他留下的记号,她当是也到这白水镇来了,只不知他被那疯女人耽搁了时间,千柳是否有在白水镇等他。
千濯香派人把她绑了,应该也在此处才对。
那自己应该冒充一下救世大侠,把千柳救出来,然后让她对自己感激涕零!
“哈,哈哈哈——”顾青尘又一次大笑出声,这突然爆发出的得意笑声回荡在空旷的林子里,竟是将他坐下马匹吓了一跳,突然往前狂奔。
顾青尘不在意马匹如何奔跑,他始终都是稳稳坐在马鞍上,完全没有一点被颠到的模样。
反正那丫头没事儿,他也不用操心,到了的话他都要好好吃喝一顿再睡一觉,他这两日可是被那只傻疯女人给折磨得满心恼意,不好好饱餐再加饱睡一顿的话,如何对得起自己。
至于千柳,虽然蠢是蠢了一点,但也不会蠢到会出大事的地步,不然他就白教她了。
然顾青尘万万没有想到,他教的心肝宝贝儿,确实是真蠢了,蠢到被人逮着了还逃不掉。
一群黑衣客人抬着轿子进来客栈,还每过三个时辰就退了房一溜烟儿走了。
店小二觉得很奇怪,凑到正在算账的老板娘面前,捏着下巴一脸不明白道:“老板娘,那群客人好奇怪哪,午时过了没多久才来的,现在还不到三个时辰就退房了,而且这三个时辰他们又不在屋里,他们这是闲的没事儿干,找地儿花银子的?”
老板娘赏了他一个爆栗,瞪着他道:“管这些做什么,只要客人没少给银钱,你管客人的事情做什么,去去去,干活去,吆喝客人去!”
“知道了,老板娘。”
店小二捂着被老板娘敲得生疼的额头,转身到门边对着外边的街市大声吆喝道,“客官啊,吃饭里边请,我们客栈的菜可是整个白水镇最好吃的,您不吃饭哪?那住店里边请,我们客栈可是整个白水镇最干净最舒服的,定包您满意!”
店小二之所以敢在客栈大门边胡喊,仅是因为此刻的街道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他不过是装模作样给老板娘看的而已,省得那小气又好听好话的老板娘总想着法子克扣他的工钱。
“本客栈哪,全白水镇最好,要是不相信哪,本小二把脑袋割下来哪。”反正没人,那小二哥简直就是闭着眼瞎吹了,吹给老板娘听到,让老板娘受用。
照理说,这样的话任谁都听出是吹牛皮的,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将其当回事的。
店小二自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他的脑袋不知要被割多少回了,因为但凡他这么吆喝的,从来没吆喝到一个客人。
“哦?是吗,那赶紧好酒好菜的端上来,老子尝尝是不是最美味的。”
就在店小二闭着眼胡喊的时候,有男子的声音传了来,“要不是最美味的,记得把你的脖子放到桌上来给老子砍啊。”
来人是一名身高挺拔,身穿暗蓝色短褐的俊美男子,有着一双怎么看怎么好看眼睛,长发只松松地用束发带系了发尾,气质翩翩,正跨进客栈的门槛来。
是顾青尘。
店小二看着来人,顿时瞪大了眼,一时间忘了招呼。
他岂止是忘了招呼,相反,他双腿一抖,险些跪下。
倒不是被来人俊逸翩翩的样貌给惊得想跪,而是他看到了来人手中握着的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