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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加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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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李忱一脚踢翻了眼前一个垃圾桶,『不就是你有个好姊姊吗?F*u*c*k,你乾脆自己也爬上姊夫得床上算了。』,接着他又连声骂了好几句脏话。

『法克,看个屁阿,回家看自己啦。』看到路人异样得眼光,他有点想骂更难听得,可是又想到这样不好,没必要自己不开心,也让别人不开心。但是他又很不爽别人的注视,所以他只有骂了几句简单得。骂完以後,他颓然坐下,有点想哭,但是又忍住了。

抽了抽鼻子,他仰头望天,现代得天空,空气污染加上光害,想要看到星星根本不可能。他想起小时候,老家那里满河谷得萤火虫。那些现在也看不到了,污染早就杀死了那些虫子。

李忱,今年3x岁了,一事无成。早些年一个普通大学毕业,说二流,但好歹也是国立大学,是他自己不争气,在学校就在混。混毕业以後,工作有一搭没一搭,,他没什麽家庭压力,双亲都身体健康,有退休俸,所以不靠他养。只要顾好自己就好。

所以他毕业以後,沈迷网路游戏,工作只为了让他有钱过日子,做得很随性。主要还是为了玩游戏。

後来他生一点事故,腿断了,他更加颓废得生活,已养伤得名义,在家耗了好些年。

『法克,要辞职吗?可是我不甘心。可问题是,不辞职还能怎麽办。』李忱用力垂了墙壁,皮肤上传来得痛感,比不上他的心痛。

这份房仲得工作,是他毕业以来,最认真得工作。几年得耽误,他也领悟到不能再随心所欲得耽误自己,决定要找份正当工作。

可是,现在社会那麽激烈得竞争,没有工作经验谁会要你?总算,他找到了一份房仲工作,前几个月有基本底薪,之後完全看业绩。本来这种工作,他是不爱的,他不是那种富於挑战性的人,可是没得选择之下,只好先做了再说。

『不就是店长小舅子吗?神气什麽,老子不干了行吗?草之摆,抢人家得业绩算什麽,有本事自己去开阿。法克法克法克法克。』摇摇晃晃站起来得李忱,心火难消,抬脚再踹那个可怜得垃圾桶。

入行两个月了,他一单都没有完成。他很卖力了,大热天得不断沿街广告,不然就是在闹市举牌打广告,宣传自己。

总算,在第三个月到期前,他几乎完成一项业务,一对很卢得夫妻,他耐心、用心服务他们,不管何时,一通电话随招即到,还用心替他们寻找适合他们得房屋。

他记得一句老话,最挑剔得客户,才是会买得客户。所以在经过十多次得看屋经验後,他挑中了一户,他觉得他们会满意得房子。事实上,他们也非常满意,也买了下来。

可是业绩不是他的………那天,他被店长得小舅子指挥得团团,打扫内外清洁,他看到那对夫妇来了,他快手快脚得剩下得部份完成,要去接待他们。结果….

刚要进去,又被店长得小舅子指挥去做别的事。这个家伙,仗着姊姊嫁给了店长,老是狐假虎威,业绩比他还烂,比他早几个月进来,可是一单都没完成过。

他领着最低等得保障薪资,反正他姊夫店长,根本不管那条三个月保底薪资得规定。然後他天热就在店里吹冷气,没事骚扰一下打工得小妹,天气好就跑出去,说是带客户看房,但是每个人都知道,他不知道跑去哪里混日子了。

李忱比他晚进,经长被他狐假虎威得指使来,指挥去。李忱都忍了,这点小事都忍不下来,以後来能做什麽?只是…

『人呢?不会走了吧。』当他辛苦把事情办完,前後不过十分钟,那对夫妻以经不见了,他非常纳闷。以为对方走了,『那对夫妻呢?就算我不在,店里也有人招呼吧。』他问那位打工小妹。

『国丈带他们出去了。』小妹指着门外,国丈,就是店里人给那位小舅子得外号,事实上,店里面没有人喜欢他,包括店长。店长是个好人,业务不错,人也客气,店里得房仲都拥戴他,唯一得缺点是惧内,才会让那个小子可以狗仗人势。当下,李忱有种不好得感觉。

果不其然,中午时候,国丈回来了,得意洋洋得宣布,他拿下了一张单子。那个地点,就是他精挑细选过後,认为最适合那对夫妻得房子。他接下来洋洋得意炫耀的话语李忱听不到,但是想来也没机会多说。

在他得意洋洋宣布後,李忱脑海里只剩下一阵轰鸣声,他怎麽可以这样…我一个月来的努力,就为你换来这样一个结果…接下来就是怒火不可遏止得高涨,你那时候,就是故意支使我出去的吗?

接下来,在李忱反应过来以前,他的身体已经冲了出去,冲着那张小白脸,就是挥拳,一阵猛打,一拳、两拳,…等同事把他拉开,他意识到生什麽後,只能头也不回得跑出店里。

『你在神气阿,再神气一遍,拳头得味道好吗。老子来招呼你。』李忱把一个滚出来得宝特瓶当作那个小人,用力得踏扁,还不解气,又把目光放在一个瓶子上面,用力一脚踏去。

不幸的是,他一脚踏下去,瓶子滚动,那个瓶子不是铝罐,是个铁罐,比较坚固,李忱一脚下去,没把它踏扁,反而滚动了一下,李忱一下子失去平衡,倒了下来。接下来就人事不知了….

李枕做了一个奇怪得梦。他竟然梦到了,他骑着高大马,和一群人去打猎。这真是一个很奇怪得梦。

骑马打猎?这是两件事情,先说骑马好了。他从来没有骑过马,不要说他了,现代人骑有几个骑过马得?更别说,他骑得马度还挺快的,不是那种在马场里面,人家牵着你马去绕一圈那种。

马没有骑过,但是机车他骑过,也经常骑。骑马跟骑机车看着都是骑,但是差别很大。感觉上骑马比骑机车有意思。

骑马很累,比骑机车累,他的上身保持笔直,但是身体随着马匹得起伏上下率动。脚也累,他以前骑机车还可以把脚打得开开,反正他是男的,不怕走光。可是现在,他必须用力夹紧膝盖与大腿内侧肌肉,因为度很快。

感受到一阵快意风,扑面而来,这有种让他畅快大叫得冲动,可是在他没有叫出来。

反正现在是梦,他很有闲心得体验这种前骑机车没有过得感觉,机车是死的,马是活的,骑在马上,可以感觉到肌肉得活动,这给他一种错觉,好像自己拥有了四条腿,跑得飞快,比那飞人伯尔特还快。

难怪那麽多将军或是骑手,与马匹感情好得不得了,当你骑在机车上,很难有那种难以形容得心灵上的联系,你可以清楚知道那是机车,不是你在跑。可是呢,骑着马,那种生命得律动,就好像真的是你在跑一般。

当新鲜感过去以後,他有空观察周遭,打猎得不只他一个,只是这些人都穿着古装。梦嘛,没关系,穿什麽都不奇怪。

一群人大呼小叫,骑马开弓射着猎物,远方更多的人,帮他们驱赶猎物。这不像普通打猎,到像是围猎了,有狗和奴仆把猎物赶出来,然後一群人骑着马在後面追。

他看到远方,有一群人促踊着一个穿着华贵袍服的人。也是古装,但是与周遭人得颜色都不同,一群人众星拱月一般得围着他。

这时候,他现猎物了,一只狐狸。他没空在观察他,也没办法,这个梦他根本无法控制,只见他将视角转向那只狐狸,马放缓了,张弓,准备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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