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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作者: hpl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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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黑翼

黑翼amp;#8226;艾拉瑞尔静静地躺在一条小河里,嘴里含着一根空心的芦管,任凭自己的身子随着水流载浮载沉,这一天的经历就像是最深沉的恶梦一般,即使是他这样一个身经百战,意志坚如钢铁的强者也大感吃不消。

原本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再轻松不过的使命了,六个顶尖的德鲁伊在森林里伏击一队奴隶贩子,尽管在预先的计划里并没有那个可怕的家伙,还有那头看上去就觉得古怪的狮龙,但是这对他来说也只是稍稍增加了一点难度而已,他并没有太过在意,可是眼前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他们这次显然是惹到了不该招惹的人物了。

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如此强大的人物会为魏斯曼家族效力,就凭他目前表现出来的实力,任何一个国王都会张开双手欢迎他的加入,他没有理由和一群奴隶贩子混在一起呀,虽然魏斯曼家也为自己弄了个贵族的身份,但是在那些历史久远的家族眼里,他们只是一群卑劣的奴隶商人而已。

小河上游附近茂密的树丛忽然剧烈的震动起来,一个矮小的身影从树丛里钻了出来,从他那双与身高完全不成比例的大脚来看,很明显,他是一个半身人,但是仔细端详一下你会发现许多奇怪的地方,他的身上到处都是烧灼的痕迹,脸上更是焦黑一片,最可怖的是,他的喉间赫然插着一枝黑黝黝的利箭。

他走到小河边上,翻着一双白眼,似乎在寻找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仰起头,使劲**了几下鼻子,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喜色,随即沿着河岸追了下去。

黑翼是一个半精灵,这一点所有人都可以看出来,因为任何一个纯血的精灵都不可能拥有像他这样魁梧的身材,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另一半血统于可怕的犬魔一族,虽然犬魔在深渊种族中并不是最强大的一族,但是由于数量繁多,而且具有相当高的智力,尤其是它们对仇恨的执著更让人害怕,大陆上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犬魔报仇,十年不晚。

他的父亲原是犬魔中最可怕的“哮月”一族的强者,他的母亲则拥有精灵族中最高贵的远古精灵的血统,这一点可以从她的姓氏上看出来,艾拉瑞尔这个姓氏自古以来只有拥有最高贵血统的精灵才能获得,他们这一族甚至出过好几位精灵王。

这两者之间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孽缘,虽然他的母亲对此语焉不详,但是黑翼心里明白,母亲对父亲唯一的感觉就是仇恨,这一点可以从她提起父亲时那种可怕的眼神里看出来。

黑翼的童年过得并不愉快,由于他左脸上那块酷似一支展开的黑色羽翼的胎记,还有他那过于魁梧的体型,他在所居住的精灵部落里受尽了白眼,黑翼有时候在想,如果自己长得像父亲一样,恐怕母亲会第一个杀死自己吧,但是可怕的事情还是在他十八岁那年发生了,在一个凄冷的月夜,他像着了魔一样爬到了森林里最高的那棵代表森林之神的橡树上,然后当着整个部落的面前变成了一头可怕的犬魔,在那个疯狂的冬夜里,他几乎摧毁了所有挡在他面前的东西,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筋疲力尽的倒在了树林里。

黑翼忽然一个翻身,从河里跳了起来,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回忆过去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一些早已尘封的往事会在这个时候涌上心头。

那个神秘的家伙实在太强大了,他不但以一人之力打垮了整个“夜莺”,他还把山迪曼变成了怪物,该死的,自己那一箭明明已经把他杀死了,可是现在他不但没死,还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难道那个该死的家伙会是个亡灵法师吗?

黑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危险的临近,这种对危险的预知曾经救过他无数次的命,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他猛得从水里窜了出来,身体在半空中一阵奇异的扭动,衣物纷纷碎裂,等他落到地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条巨大的白狼,只有脸上那块胎记依然如故,映衬着全身上下如雪般的皮毛,更显得威风凛凛,他用力抖了抖身子,甩去了身上的水滴,用嘴衔着装弓箭的牛皮袋子,一头钻进了浓密的树林,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凡是他走过的地方,无论是松软的草地还是湿滑的苔藓,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仿佛那庞大的躯体完全没有重量一样。

过了许久,全身上下弥漫着阵阵尸臭的半身人出现在了他刚才消失的地方,四处散落的衣物显然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缓缓的走到一件残破的斗篷旁边,把它拾了起来,一双死鱼一般的白眼连连翻动,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远在森林另一头的刘越脸色忽然一变,有些恼怒的说了一句:“废物!”伸手在空中虚虚一握,仿佛抓到了什么,旁边的柯林斯忽然听到一声若不可闻的惨叫声,满脸的疑惑。

站在河边的半身人脸上忽然现出痛苦之色,口中发出可怖的惨叫声,一头栽倒在地上,翻腾片刻后便没了动静。

原来当时刘越本想亲手抓住那个神秘刺客,但是又生怕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他摄出那个半身人的魂魄本是担心他自杀,问不出口供,但是没想到对方的动作那么快,居然当着他的面灭口,这无疑激怒了他。

于是他将那半身人的尸首炼成了活尸,自从修炼了“摄神御鬼**”之后,他对这类术法可说是驾轻就熟,想给那个刺客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不料那个刺客狡猾无比,那具活尸毕竟只是仓促炼就,威力虽然不凡,但是灵智未开,居然被他跑了,一怒之下刘越随即发动了附在活尸身上的秘咒,将它毁去,倒是一旁的柯林斯,面对他这位老师突然而来的怒气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三天之后,真理之门那巍峨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一行人的面前,克莱恩父子与刘越三人并肩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克莱恩显然兴致不错,只见他举起手中的马鞭,遥指着远处的城市道:“谁又能想到,这座东土最伟大的城市之一,最早的一批居民会是一群淘金者呢!”

他转头对刘越道:“路西法先生,你知道吗,在二百多年之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之地,但是自从在这里附近发现了金矿,无数的淘金者就蜂拥而来,你看眼前这条大河,它的名字叫曼殊河,据说当年每次到枯水期的时候,在河底的泥砂里随便抓上一把,都能发现金子,黄金之海一方面是因为水里泥砂过多,看上去混浊一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位于曼殊河的尽头而得名。”

刘越望着远处那座高达数百英尺的标志性的城门道:“这的确是我见到过的最了不起的城市。”他心中暗自咕哝:“当然,仅限于法兰大陆。”

柯林斯兴致勃勃的说道:“再过一个月就是仲夏节了,紧接着又是盾会,嘿,这下子可要热闹了。”

看见刘越一脸的大惑不解,柯林斯连忙为他解释,原来在法兰大陆,采用的历法和地球上截然不同,在这里一年同样是三百六十五天,但是每个月都是三十天,而每个月都被分为三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十天,人们在记日记的时候往往会这样记录“第一周的第十天”或者“第二周的第六天”。

而多出来的那五天,则被安排在几个月末的后面,是特殊的节日,这里也有所谓的闰年,这额外的一天人们就称之为“盾会”,这一天,统治者会和他们的子民公开议事,也是武士们在比武大会上获得名声的好日子,也是牧师等文职人员接受考试进阶段的日子.大街上有各种各样的娱乐,特别是戏剧.当然这一天也是决斗的好日子。

仲夏节也被称为仲夏夜或长夜,这个节日被安排在七月末,有趣的是,在这里将七月称之为夏季。这是庆典,音乐和爱的节日。在有些国度,节日是这样进行的:未婚的少女们会被允许自由活动,整晚躲藏在树林中,等待她们心仪的追求者来“打猎”。传统的婚约往往都是在这一晚定下来的,这晚的天气一般都会很好,极少有坏天气的仲夏夜——而一旦发生,则会被认为是厄兆,通常预示着饥荒或瘟疫。

遥遥望着气势恢宏的巨大城市,刘越的心中不由涌起一股豪情,吆喝一声,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身后的柯林斯也不甘示弱,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欢呼着追了上来,前方——究竟会有什么等待着他们呢?

第二章回家

第二章

在刘越眼里,真理之门无疑是一个处处让他感觉到新奇的城市,城市的外围到处都是大片的农田和牧场,如今正是麦子成熟的时节,到处可以看到满头大汗,脸上却带着丰收的喜悦,卖力的挥舞着镰刀的农夫。

这和他在黑石城看到的完全是不同的场景,在那里只有狞笑着挥舞火焰长鞭的长角邪鬼,在沉重的劳役下变得麻木不仁的一张张可怖的鬼脸,这一切都和眼前的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理之门分为两个部分,内城和外城,两者之间被一道绵延数十里的城墙隔开,内城的居民主要是贵族,商人以及手工业者,而普通的平民只能居住在外城,当然,也有一些贵族喜欢在外城建造一些庄园和农场。

在内城和外城交界的地方有一片空地,这里就是著名的黑市,在空地上可以看见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帐篷,原先这里的黑市只在黎明时分开放,主要是用来销赃以及交易各种违禁品,后来经过元老院的商议,索性在这里建立了一个自由市场,只要交纳一定能够的费用就可以在这里设摊,许多商人贪图这里的租金便宜,纷纷到这里设摊,还有那些异国他乡的流浪艺人,吟游诗人也会到这里来表演,看上去热闹非凡。

克莱恩一行百余人浩浩荡荡的朝着城里而去,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凑上来搭讪的人,据柯林斯说,这些多半是黑市里的掮客,想来分上一杯羹,最近因为海盗的关系,奴隶交易受到很大的冲击,价格也是水涨船高。

魏斯曼家族的城堡比想象中宏伟了许多,这座充满了中古时代风情的巨大堡垒坐落在真理之门北侧的一处山丘上,背*着难以翻越的风暴号角山脉,俯瞰穿越山谷的大路,任何从大路经过的生人都逃不出守卫的眼光,城堡的外壁由坚固的花岗石构成,最让刘越注意的则是那六座有走廊连接的角楼,从外面可以看到许多黑洞洞的射击孔,显然设计者建造这座城堡的初衷主要还是考虑军事上的用途。

克莱恩在一旁笑着说道:“自真理之门建成以来,这里一直都是抵抗兽人和蛮族的最前线,一直到十多年前,那个被称为‘天威’的神秘男子出现。”当他说到“天威”的时候,语气中夹杂着崇敬、恐惧等等复杂的情绪。

刘越不由起了兴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详细的告诉我吗?”

克莱恩道:“这当然没问题,不过关于这个神秘男子的传闻非常多,现在大家都非常的累,我昨天已经派人快马赶回来去通知家里人了,不如等我们安顿好了,休息一下,再详细谈,您看怎么样?”

刘越看了看四周,发现同行的人个个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佯,不禁哑然失笑道:“这当然没有问题,说起来我也有不少日子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确实需要好好修整一下。”

拉尔夫amp;#8226;魏斯曼今天的心情很糟糕,因为那个让人讨厌的大哥就快要回来了,所以他一早就赶到了洛山达神殿,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觉到心灵上的宁静,看着那些活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在那里磨练自己的武技,他觉得自己也年轻了许多,虽然他实际上的年龄也只有三十岁而已。

从外表看拉尔夫和克莱恩一点也不像亲兄弟,由于长年修习武技的关系,他的身材非常魁梧,晒成古铜色的脸庞看起来有些沧桑,不过这更能衬托出他的男子气概,身为洛山达神殿的武技长,他一直都为自己的家族所经营的生意感到羞耻,可惜,他是庶子,没有继承家业的权力。

不过最令他欣慰的还是他那个从小就被称为天才的儿子罗杰,年仅十岁就已经通过洛山达牧师的试炼,这即使是在将洛山达教会奉为国教的诺玛帝国也是极为罕见的,更不要说在信仰混乱的东土了,为了这个,甚至连伟大的教皇冕下都被惊动了,据说在近期就会有一个大人物来到真理之门,亲自为他主持典礼,想到这里,他的脸上渐渐泛出了笑容。

艾琳amp;#8226;魏斯曼的心情和拉尔夫刚好相反,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即将回来,她就禁不住兴奋起来,如果不是顾忌到自己这个伯爵夫人的头衔,按照她的性格,她早就骑着马赶去迎接他们了,此时她正坐在梳妆台前精心的打扮自己,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虽然已经年近三十,岁月却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她看上去仍是那么美艳动人,与那些十几岁小女孩相比,那种成熟女人的动人风情更令男人沉醉,坐在卧室里可以听到基恩的演奏声,他又在摆弄那些心爱的乐器了。

对于这个儿子她是又爱又恨,基恩在音乐上很有天赋,他自己也很喜欢,所有的家庭教师都对他的天赋赞叹不已,可惜艾琳要的不是这些,在她看来,音乐虽然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向政界发展,将来好继承父亲的爵位,至于柯林斯,一想到柯林斯,她感觉自己的好心情都被破坏光了,不过听报信的人说,他在外面找了一个可怕的男人当老师,而自己的丈夫对这个男人表现得很恭敬,看来对这个男人不能不防。

“砰!”的一声巨响,城堡的一侧忽然冒出许多浓烟,艾琳皱着眉头抱怨道:“该死的弗兰克,难道就不能让人安静一会儿吗!”这时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侍女慌慌张张的跑进来道:“夫人……老爷,老爷他们回来了。”

“真的?”艾琳惊喜站起来道:“还不快叫上少爷,跟我一起去迎接老爷去,这次肯定把他累坏了,快点,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呀。”

随着“吱呀”一声怪响,沉重的吊桥被放了下来,一行人缓缓地进入了城堡,早已等待在那里的诸人连忙迎了上来,克莱恩笑着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妻子艾琳,这是我的小儿子基恩,还有那个,正往这里跑来的那个是我的二弟弗兰克,看他那个样子,唉,说起来他也不小了,可是总没有个正经样子,让您见笑了。”

刘越凝神望去,只见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年约三十许的美丽**,身上穿了一件色彩艳丽,高领宽袖,极富异国情调的长裙,一头金色的长发披肩,看上去颇为妩媚动人。

在她的旁边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气质沉静,见到这么多人,神情显得有些羞涩,他的手里握着一枝银色的长笛,看上去价值不菲,最令刘越注意的是,长笛上刻画着的那些繁复的图案,总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至于那位弗兰克看上去就有些令人不敢恭维了,一张圆脸上到处是烟熏火燎的痕迹,一件蓝色的法师袍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胸前满是污垢,还有不少破损的地方,给人的感觉仿佛他刚从某个火灾现场赶来一样。

克莱恩对迎来的诸人道:“今天我带了一位贵宾回来,这位就是辰星amp;#8226;路西法先生,如果不是他的话,也许我和柯林斯再也不会有机会回到这里,最让人感到高兴的是,路西法先生已经答应,让柯林斯成为他的学生,说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了。”

“天哪,亲爱的,你没受伤吧?”魏斯曼夫人满脸关切的上前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听说还死了几个人,这太可怕了。”

克莱恩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我这不是好好的嘛,别让客人笑话了。”

刘越微笑道:“没有关系,两位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

克莱恩大笑道:“哪里哪里,让您见笑了,哎哟……”脸色一阵尴尬,原来却是魏斯曼夫人那两根纤纤玉指在作怪,刘越不由暗自好笑,想不到这位伯爵大人还有季常之癖。

弗兰克除了刚开始的时候上来搭了几句话,就一直躲在人群里,此时似乎想说些什么,柯林斯悄悄拽了一把父亲,克莱恩这才反应过来,笑呵呵的说道:“弗兰克,你要的那些材料我都给你带回来了,一会儿自己去找他们拿吧。”

弗兰克乐得一蹦三尺高,竟然就那么自顾自去了,克莱恩苦笑道:“我这个弟弟,从来都是这样,满脑子都是他的实验。”

城堡内部装饰的相当华丽,也许是因为东土尚武成风的关系,到处可以看到精美的武具和铠甲,刘越注意到,这里似乎还没有开发出板甲的技术,不过仔细想想,在一个魔法世界里,再坚固的甲胄也抵挡不住法术的攻击,也确实没必要在这上面花太多的功夫。

当晚,城堡里灯火通明,盛大的晚宴一直持续到了深夜。

第三章援手

第三章

在法兰大陆,六月有一个非常富有诗意的名字——花开时节,每到这个时候,漫山遍野的鲜花就会将整个大陆变成花的海洋,魏斯曼家族居住的这座城堡虽然看上去更像是一座军事堡垒,但是让刘越意外的是,这座城堡的原名是“曼殊沙华”,这是一种曼殊河两岸特有的红花的名字,据说城堡的上一任主人酷爱这种花,所以在城堡里四处都能看见它的影子。

刘越正是在这种花独有的那种清雅宜人的香气的包围中醒来的,这恐怕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了,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不用闻那令人作呕的硫磺味儿,如果此时身边能有一个美娇娘,那当真是给个皇帝也不换,呃,美娇娘?

他揉了揉眼睛,骇然望着房间里那个巨大的“鸟笼”,还有塞莱希雅那张能刮下一层霜来的俏脸,坏了,他依稀记得在昨天晚上的接风宴上自己一时高兴,喝多了一点:“该死的,没想到那种叫做‘蜜酒’的饮料居然那么厉害,克莱恩他们也真是的,也不早告诉自己一声,还有就是,怎么把塞莱希雅送到自己房间里来了,也不知道把人给放出来。”他一边穿衣服,一边在心里抱怨着。

其实这却是错怪了克莱恩他们,其实他们心中的惊诧绝不下于刘越,这所谓的“蜜酒”其实并不是什么饮料,而是一种相当厉害的烈酒,同时也是北方的野蛮人的最爱,他们甚至把各个部落决定重大决策的议事厅命名为“蜜酒之厅”,他们对蜜酒的喜爱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酒入口绵软,后劲却是极大,一般人往往一杯下肚没觉得什么,转眼就醉的天昏地暗,据说一些地方的盗贼和骗子就常常利用这种酒来暗算那些不明就里的外乡人,谁知刘越居然拿这种酒当饮料喝,一口气灌了将近一桶,这一桶可足足有五加仑哪,当时就把他们给震了,最倒霉的是,魏斯曼家的男人们也全部被刘越放倒了,现在还都躺在各自的卧室里呼呼大睡哪。

至于塞莱希雅的事情就更是一笔糊涂帐,自从上次的“意外”之后,他一直没能够找个时间和她好好谈谈,原先是他交待别人把塞莱希雅送到自己房间去的,只是后来他醉的不醒人事,别人怎么敢随随便便把她放出来,逃跑了还是小事,万一她暴起伤人可就麻烦了。

刘越颇有些尴尬的走到了塞莱希雅面前,讪讪笑道:“实在是不好意思,昨天确实是喝多了一点……”

塞莱希雅厌恶的用手捂住了鼻子,身子稍稍往后缩了缩,刘越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说来也怪,这蜜酒喝起来的口感很像果汁,一点酒味也不带,喝完以后味道却是极大,刘越登时觉得郁闷无比,心中暗自道:“幸好柯林斯他们不在这里,不然的话自己的形象可就全毁了。”

当下顾不得许多,一闪身就出了房间,也不怕惊世骇俗,就那么悬浮在半空中,只见他的身子越升越高,转眼间就没入了云端。

风暴号角山脉位于真理之门的北侧,如同一道天堑一般将东土与主大陆分隔开来,这条山脉不但挡住了主大陆各王国伸向东土的魔掌,同时也造就了海运的繁荣,“曼殊沙华”正位于风暴号角山脉的余麓,刘越放出神识,天目一开,方圆数里之内的境况登时历历在目,片刻之后,他似乎有了发现,展开身法一阵疾飞,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了一处深潭的上空,深潭的上方是一条小瀑布,只见碧绿清澈的河水从石崖绿树掩映中倾泻而出,飞流曲折,水珠随风飞溅,似雾似雨,在阳光下泛出彩虹般的光芒,景致颇为秀丽,刘越心怀不由一畅,一时间顽心大起,“扑通”一声跳进了潭中。

他的突然到来显然将潭中的原住民吓了一跳,一群群银白色的小鱼惊得四处逃窜,刘越运起斗气,将身体里残余的酒精统统逼了出来,在水里一个翻身,人已出现在岸上,身上竟是半点水渍也无,刚欲离去,忽然感觉到附近有异样的气息,连忙掩去了自身的气息,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过了几分钟,一条白影忽然从林中窜了出来,仔细一看,却是一条白狼,通体雪白,脸上长着一块黑色的胎记,只是它那毛皮上此时却布满了血污,看它的样子显然受伤不轻,刚跑到水潭旁边,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尽管它努力想爬起来,但是始终做不到。

过了片刻,一个全身被一袭黑袍包裹起来的男子从林中缓步走了出来,手中握着一柄骨质的法杖,在他的身后,一条粗逾合抱,长约数十米的巨型蜈蚣从林中探出半个身子,绿色的躯干上长满了利刺,口中不住的吞吐着淡红色的毒雾,看上去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那黑袍人走到垂死的白狼身边,用一种嘲弄的语气道:“畜生就是畜生,再怎么样也比不上我们人类,啧啧,看看你这副可怜样,我都替你害臊。”说着,他高高举起手中的骨杖,用力往下一刺,那骨杖的末端极为尖锐,一下子就刺进了白狼的腹部,飙射的鲜血足足喷出几英尺高,躺在地上的白狼无声的惨嚎一声,全身痛得发颤,只是死咬着牙不肯发声,一双如鬼火般碧绿的眸子里射出令人心悸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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