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早在一千年前,这一带就曾发过一次特大洪水,死了很多人。就在人们在水中挣扎,努力求生的时候,一个狐仙出现了。他施法变出一条大船,把许多人送到陆地,才延续了他们这一带的血脉。所以这一千年以来,村民们几乎把每年都会向狐仙献祭,也因为此,方保了他们这一方的平安。
这里已经一千年没再发过洪水,即使有战乱也影响不大。后来,他们由原来的几个村子,繁衍到现在的几十个村子,还建了县,成立了府,也成就了现在这一处繁华之地。
为了感恩狐仙对这方百姓的恩惠,从那时开始就订立了一年一次祭祀的传统,把一年的收成拿出一部分供奉给狐仙。可能后来觉得一年太麻烦,就改成了三年,后来还产生一个女狐选举的活动。
这是一种仪式,献祭之人必须是这一带之地最美的少女,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之间。女狐总选举发展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原先的虔诚和神圣多多少少变了味儿,现在就是变相的选美,看谁家姑娘长得漂亮,就选出来的。然后选中的少女跳着欢快的舞步为狐仙献上祭品,以保此地三年的平安。
女狐选举对于他们村子也是大事,以前因为她们年纪不够,从没关注过,现在到了岁数,可以报名参加选举了。红霓早就得了消息,一个月之前就在准备了。若能在这次女狐总选举上得第一,被选上的狐女都有奖金,那奖金有一百两呢。
春心听到这个消息,很觉心里直痒痒,当不当狐女无所谓,但那一百两可太吸引人了。
现在离报名结束的时间还有十天,这几天她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报名,比赛要穿很好的衣服在人前亮相,每个人头上戴一对假耳朵,画成画像贴在县城里的墙上。而且决赛所谓选美,只不过是那些对脸和身体有自信的女人,对着男人献媚的低俗活动,而且仅仅靠外表就决定女性的排名。
这于她极为不利,她没钱买好衣服,又没什么好身材,或者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吧。
但是那一百两也是左右她人生的重要赛事,有了钱就离她的农场之梦更进一步。
心里拿不定主意,所以把玉米粒抠的更欢了,弄到后来一身的棒子皮。她甩了甩身上站起来,叹了口气,打算先给春水做饭去。
第二天一大早,陈秋花就带着红霓去镇上买新衣服去了,还找人做了一对假耳朵,戴在头上,黑黑的两只耳朵让她看起来很有几分萌态。
只不过那是狐狸耳朵吗?怎么看着那么像狗耳朵?
她见过真正的狐狸,韩骄子的原形可比这漂亮得多了。
红霓看见她,显摆地摸了摸耳朵,笑道:“我说春芽,要不你也参加比赛吧,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陪衬,没准我还真能得了魁首。”
春心轻笑一声,“你别想得太美了,这一州府像你一样的少女成百上千,你这么有自信,到时候可别让人抢了风头,跑回来哭啊。”
红霓冷笑,“管好你自己吧,再不济也比你强。”
就这一句还真激起了春心的好胜之心,她活过一辈子窝囊的,这辈子最忌恨让人瞧不起。她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当牛作马的,没看到谁念她好,善待她,也得不到家人的爱,有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值。在家里除了春水之外,没人看她顺眼过,不干活儿的都是她爹娘的宝贝,独独她不是。
凭什么要这样,她凭什么活得这么憋屈,凭什么红霓能参加选举,而她不能?
“好啊。”她站起来,“那不如就比比,到底谁能得到魁首。”
红霓轻哼,“反正不是你。”
她转身进到屋里,陈秋花埋怨她,“你也是的,没事找掰那丫头干什么?”
红霓道:“娘放心,就她那样,得不了魁首的。”
“少了个人,你就多一分得胜的把握,你可知道这回比赛有许多达官贵人都会来观看?”
看她似乎完全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陈秋花语重心长道:“若是你被哪个瞧中了,你以后就是富贵之身。娘出身不好,自小就被卖进那个地方,就是个做人小妾的命,可你不一样,你出身比我好,只要机遇好,将来肯定前途不可限量,娘给你算过命,你是天生的富贵命,这辈子注定要进高门大户的。”
红霓深深地点头,她早就发过誓,绝不像她娘一样嫁人做妾,更不会嫁到这种农户,一辈子过这种穷日子。
“好了,你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别老跟春芽对着干,她就是个穷命的丫头,不会影响到你的。”